北大专家称中国住房还是不够,真的是这样吗?

我并不认可这种说法,也不知道这位北大专家是从哪里看出中国住房依旧不够的。

最近有关言论在网上引起热议:北京大学国发院院长姚洋表示“改革开放以来这四十多年,我们的住房面积增长了19倍。但是国际横向一比较,我们的人均居住面积还没有日本多,这么一比我们的住房还是不够。”

对此,我并不认可。我们国家的人均城市住房面积水平可能是比较低,毕竟房价太贵了,很多人都买不起。但是人均住房面积肯定是足够了,而且已经超过了许多国家,在国际上也是能够排上名的。

这并不是我个人杜撰的,此前有关权威机构就发布过调研结果。《中国人口普查年鉴-2020》显示“我国家庭户人均居住面积达到41.76平,平均每户居住面积达到111.18平。我国城市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为36.52平。”

目前,世界上家庭户人均居住面积最高的是美国,在67平的样子,接下来是意大利的43平,而中国是42平,排在第三位,在东南亚地区是首屈一指的存在。

我列举出这个数据也是为了佐证自己的看法,但同时我还想说的是这份调研报告采用的是人均住房面积数据,并不能够具体展现出我们个人的住房情况。

因为根据我的了解和认识,很多富人是有几套房甚至是有庄园的。他们的住房面积会加大我们这个平均数,让人觉得我们普通人也都有充足的住房空间的。

举个例子说,我家的一个亲戚,他们家是做生意的,比较富有。在我们小县城买了两套房子,市里买了一套房子,还在省会城市买了两套房子。他家就三口人,他、他老婆以及他的孩子。算下来,每个人的平均住房面积在200平。

再比方说,我家邻居,一家六口人(夫妻两人、两个孩子,还有两个长辈)蜗居在只有60平的住所里,而且这个地方还是租的。他们的人均住房面积是应该按照0算还是按照人均10平算,我并不清楚,但是可以确定是他们并没有达到我们国家的平均水平。

我们的整体住房面积肯定是够了,但是具体到个人可能还是不够的。而且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很多在城市务工的人员,他们在工作地并没有住房,只是在家乡有居住的地方。这个群体并不是不想在城市里“安家”,只是城市的房子他们买不起。

像我们这种出生在普通家庭,工作一般,各方面都很一般的“打工人”,很难在大城市拥有自己的“安身之所”。我们只能努力挣钱,攒钱,然后在家乡的小县城购房,或者在家里盖“楼”。

当下,受到疫情、国际战争危机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市场十分不景气,经济也在进一步下滑。不排除这位专家这么说是为了刺激房地产行业的复苏,但是我想大家都赚不到钱,目前是不会去购房的。

很多时候,我们一直都在被平均,但是悲哀的是却永远达不到那个平均数。

买的房子如果房屋产权到期了怎么办,会被政府收回去吗?

一、房屋产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二、对于住宅70年产权到期后的相关规定


1、《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


(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


1、定义:


(1)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2)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2、性质:


(1)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


(2)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50年产权房的缺点有哪些

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或50年,市场上称此类物业为“40年或50年50年产权房“,属于房地产开发中土地规划用途与开发用途不完全一致的情况。

50年产权房的缺点:

1、生活费用不确定:按商业用途规定,水、电等使用费用都将采取商用价格。水和电的价格都大概贵1倍左右。但目前,开发商大多在前期开发中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与政府协商,承诺能按民用水电标准收取,但具体怎么交法还是交房了才真正知道。

2、税费无优惠:普通住宅项目初次购买和未来转让时契税享受减半政策,为1.5%;而40年、50年产权的住宅,契税按3%缴纳。

3、贷款限制:买此类物业一般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50年产权或者40年产权的住宅,如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只能贷五成或六成;利息也不同,楼要高1%左右的利息,每个月要多交利息费用。

4、产品结构受影响:物业受朝向、采光、进深等限制较少,居住舒适度较普通住宅低,一般没有露台、空中花园等。

扩展资料:

50年产权住宅与普通住宅项目的不同点

1.未来使用费用不确定。前者如按公建用途规定,其水、电、暖等使用费用都将采取商用价格。所以,对于购房者应该在购房时询问清楚。目前,开发商大多在前期开发中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能按民用价格缴纳。

2.相关税费的差异。普通住宅项目初次购买和未来转让时契税为1.5%,而50年产权的住宅,其契税按3%缴纳。

3.贷款条件的限制。购买此类房屋大多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也有少数项目在开发商的努力下能够办到。另50年产权或者40年产权的住宅,如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只能得到五成或六成按揭。

4.建设标准不同。如果按照公建相关要求,前者的人防和消防等建设标准较高,对开发商而言,成本将提高,但对购房者的使用影响不大。

2022年是不是买房的好时机?你有买房的打算吗?

2022年是不是买房的好时机?

其实对于需要买房的刚需人来说,不管是高价,还会低价,到了需要的时候不管时机你都得买,只不过你买房的时候是不是遇到了好政策,实属运气,其实2022年就是一个买房好时机。

先来回忆一下2021楼市。

一、2021年的楼市动荡

2021年上半年楼市快速增长,到了下半年直接腰斩。

原因是由于疫情后货币环境较宽松,经营贷等各种投机投资资金流向楼市,叠加一线城市“学区房”热,全国一线及核心二线城市的新房和二手房价同步飞涨,尤其是珠三角和长三角更为明显。

2021年大城市的楼房成交量并不理想,特别是二手房这块业务的保费量直接比腰斩还惨,一降再降,从2万套左右,直接降到1万套左右,甚至月成交量低于一万,更别说二三线城市的二手房成交了,个别区更是半年没一个。

当然做最主要的还是银行杠杆率太高,而超八成杠杆全部流入房地产行业,更可怕的是,购房需求的放缓迹象已经开始显现,一旦后期居民购房需求跟不上,资产价格在上涨到难以承受的程度时,那么开发商和银行手中的杠杆就会雪崩式崩塌,必然会发生暴跌,仿佛气泡破灭,经济开始由繁荣转向衰退,人称“泡沫经济”(Foam Economy)。

这也是为什么二手房速冻,新房降温,房企资金无法回笼,房企债务危机立刻到来的原因,现金流枯竭,无法良性循环,某大就是例子。

住建部开始严控炒楼,哄抬价格,约谈炒房客、房企、银行,银行不得不踩急刹车了。

二、2022楼市将是平稳的一年

为什么这样说?

虽然出台了“限涨“政策,但是很多地方也推出“限跌”政策,以确保楼市的稳定,经过了2021的动荡,稳定持续性是必然的。

2月2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

住建部部长王蒙徽对2022楼市重磅定调,主要为两个方面:

第一,就是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调控政策的精确性和协调性。

第二,就是继续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保障住房的刚需,同时满足合理的改善性需求,促进房地产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不把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工具和手段,努力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以“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为首要目标,稳是重点,坚决有力处置个别房地产企业因债务违约所引发的房地产项目逾期交付风险。

而且新年开始,也有一些政策,楼市政策、信贷环境无一释放出松动的信号,许多城市已经出现了降首付、降利率。

跌是很难再跌的了,这种平稳不涨,有政策的的时候不就是入手的好时机吗?

2022年首套买房新政策:

贷款买房首付规定: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首套房90㎡(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90㎡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首套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为30%,使用商业贷款买房利率将会上浮。

契税规定:家庭首套房购房面积90平米及以下,契税为1%;购房面积90平米以上,契税为1.5%。

当然刚需的时候,不管是农村自建房房,还是城市里买房,不管是高价还是低价,该建还得建,该买还是得买。

百度百科-房地产泡沫

房地产专家称坚决不能取消预售制,你认可这个观点吗?

我不同意,我认为一定要取消预售制,可以避免今日业主们针对银行之汹汹局面。。

因为停贷现象发生后,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金融风险,这当然是对的。但置于购房者的角度讲,停贷其实不是引发金融风险的真正原因,楼盘停工才是最大的诱因。事实上,一些业主之所以选择公开停贷,并不是摆烂,而是希望以这种方式推动自己购买的房子停工、烂尾的问题得到更多的关注,最终促成问题的解决。图片光明网评论称,在以往的“救市”叙事中,我们多听到的是监管部门、开发商、银行的声音,而这一次,业主们的心声被更多人听到了。

这一方面表明,当前楼市的压力,已经真实地传递到了相当一部分业主的身上;另一方面,也在用一种现实的方式提醒开发商、银行及地方政府,不可低估房地产行业中业主们的博弈能力以及维权的行动力。当然,业主们以停贷来倒逼停工楼盘复工,表明他们依然渴望拿回属于自己的房子,依然相信开发商和政府的处置能力,这实际上也说明最基本的信任和信心还在。只要以实际行动呵护好这种信任和信心,结果就不至于太坏。

南方周末评论称,要解决问题,一种雷霆手段是取消期房预售,只能建成后现房销售。或者继续改革预售,比如不是将全额房款一次性支付给开发商任其支配,而是先支付一定比例,在房屋交付时再支付部分,或可以按照工程进度逐步支付购房款,交付时付清:如果在房屋交付时再支付尾款,自付也好,用银行贷款也好,银行贷款合同此时生效、业主此时还款,可以避免今日业主们针对银行之汹汹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