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江苏徐州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这将对相关市场带来哪些影响?

公积金的作用就是对于一部分想买房的人群使用的,用于偿还每月的贷款,根据工资的多少来决定每月的扣款额,而且单位也是会对其进行一部分的补贴,对于一些福利好的单位所帮你缴纳的额度甚至会高于你自己所扣款的额度。如果有公积金的保证,那么买房的时候也会更有底气,所需要付款的首付比例也会更低。江苏徐州的一则公积金重磅消息一经发出,受到了很多人员的关注,对于很多人来说可以说是一项福利。具体的内容为:个人所能贷款的公积金额度由原来的50万提高至60万元,夫妻双方由最高7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这将会对市场带来一些影响,具体的影响具体罗列如下:

①刺激了犹豫期的人群

有些还在持续观望的人群,他们处于一种可买可不买的境地,还是比较犹豫的。他们很担心自己买房后房价会降低或者是买房之后会有更好的举措,如今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提高,无疑是在降低他们的首付比例,那么对于一些资金有所欠缺的人来说,可以贷款到更多的钱了。

②增加了生三孩的信心

有些家庭想生三胎儿,奈何自己的房子太小了不够三胎家庭居住,所以打算换房,但是资金却不够。如今的政策一出台,一些利好的消息肯定会使得一部分家庭选择抓住时机,利用好自己的公积金进行购房。

③促进了房地产业持续发展

房地产的发展需要一剂强心针,也需要持续稳定的政策来支持从而健康的发展,这个政策的目的无疑就是在鼓励消费者买房,刺激买房消费,促进房地产的持续发展。

如今大家面对买房会更加地理性,不会再进行冲动消费了,虽然公积金买房政策很优惠,但是还是会产生利息,希望买房前要考虑清楚。

徐州公积金首付比例降了,对当地的楼市会产生哪些影响?

这个措施将会对当地的楼市产生积极影响,最大的影响便是会进一步降低徐州地区的买房门槛,同时也会让更多的人拥有自己的房产。

因为很多城市的房地产行情并不好,有些城市的房价甚至已经出现了20%以上的跌幅。如果房价的跌幅过大的话,房价下跌可能会进一步影响到房地产开发商和银行的稳定性,所以很多城市不允许自己的房价突然暴跌。在这种行情之下,不仅徐州推出了相应的鼓励买房措施,几乎所有的城市都在鼓励大家买房,相应的措施主要会产生以下几点影响。

1、第1个影响是楼市的积极作用。

因为徐州地区已经把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到了20%,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下调到了30%。当购房者买房的时候,购房者的首付比例会进一步降低,这意味着很多刚需购房者买房的门槛会进一步降低,所以这个行为会对当地的楼市产生积极作用。

2、第2个影响是帮助当地的房地产企业和银行。

我们可以尝试这样理解:一个地区的房地产销售量会决定这个地区的房地产企业的现金流,因为很多房地产企业的现金压力非常大,所以鼓励买房可以进一步帮助这些房地产企业缓解现金压力。与此同时,当房地产企业能够足额偿还自己的贷款的时候,银行的业务压力也会相应的降低。

3、第3个影响是购房者本身的买房选择问题。

在首付比例降低以后,购房者可以选择的楼盘的范围会越来越大,这意味着很多人可以通过这些措施买到适合自己的房产。对于那些年轻的刚需购房者来讲,因为很多人的工资净收入并不高,在此之前,很多人似乎看不到在当地买房的希望。在这一措施推出以后,大家会竭尽所能购买属于自己的房产。

徐州公积金新政策2022


徐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主要内容#
1.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新房最低20%,二手房最低30%。
2.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
3.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4.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
原文内容如下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
徐公积金〔2022〕16号
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我市缴存职工自住住房需求,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我市房地产市场深入调研,结合缴存职工和开发企业集中诉求,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在对当前资金使用进行综合测算的基础上,现就我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通知如下:
一、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高层住宅项目工程进度由施工进度达到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二,调整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三、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允许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同时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该条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四、进一步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6月6日《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调整的背景依据
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满足我市缴存职工自住住房需求,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我市房地产市场深入调研,结合缴存职工和开发企业集中诉求,依据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在对当前资金使用进行综合测算的基础上,阶段性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二、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
(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高层住宅项目工程进度由施工进度达到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二,调整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
(三)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允许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同时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四)进一步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
三、政策调整的相关说明
(一)关于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为满足缴存职工自住住房需求,切实减轻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压力,对于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购买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申请组合贷款的,参照此标准执行。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支持开发企业住房项目建设,提高便民服务效率,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方面,高层住宅项目工程进度由施工进度达到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二,调整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三)关于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坚持“房住不炒”的原则,在现行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性还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不变的基础上,回应职工关心关切,积极拓宽提取范围,结合住房公积金保障性和互助性特点,优先满足缴存职工刚性住房需求,优先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业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后续将出台具体实施办法,首先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等国有银行开办此项业务。该条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四)关于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此前在资金运用率偏低的情况下,阶段性开办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目的是为了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方便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逐月偿还购房贷款。近年来,我市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提高贷款额度,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大,资金运用率持续增长,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相关规定,为保障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平稳健康发展,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在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前提下,参照我省大多数城市做法,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该条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五)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
为满足职工高效便捷办理组合贷款业务需求,进一步拓展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渠道,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2年6月6日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徐州发布公积金新政,具体规定了些什么?

从5月份的徐州楼市来看,但市场表现并不尽如人意,救市效果并不明显。所以,本月公积金新政就紧接着安排上了。

调整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二手房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30%。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高层住宅项目工程进度由施工进度达到主体建筑的三分之二,调整为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即可申请。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开办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允许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逐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同时暂停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部分余额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该条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实施。


近一个月以来,全国各大城市救市政策层出不穷,比如南京、苏州、无锡,救市政策一个月连续出台多次,放松限购、取消限售、增值税五改二……再比如沈阳,刚刚出台全额契税补贴;有些城市,像连云港、淮安,还直接进行购房补贴……

徐州,目前除了降首付降利率之外,房地产救市政策的出台还相对谨慎、比较克制,这也说明徐州的楼市状况并不像其他城市那么急迫。

而且,最近在降利率等政策刺激下,加上部分楼盘大打价格战,成交量有所回暖。

为满足职工高效便捷办理组合贷款业务需求,进一步拓展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渠道,加强与商业银行合作,增加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承办银行。该条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重磅!徐州调整政策纾困房地产行业

4月28日,市住建局、市资规局、人民银行徐州市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在市住建局召开房地产行业复工复产及纾困解难工作会,市区20余家在徐开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从科学实施土地供应、加大信贷融资支持、优化市场营商环境、支持合理住房需求、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等方面分别进行了宣贯。

科学实施土地供应

1.根据市场变化精准投放住宅用地,对去化周期较长的区域控制供地规模。

2.挂牌出让地块竞买保证金按土地挂牌起始价由原来的100%调整为50%缴纳,剩余出让金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缴清,最长不超过6个月。

3.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时,以整宗地抵押的,必须注销本批次预售部分房屋对应的土地抵押权,由抵押权人、抵押人进行共同约定,并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申请;登记部门依照双方申请将约定的内容备注于相应不动产登记簿,注销预售部分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权。以在建工程抵押的,必须以批次为单位注销需办理预售许可的不动产,剩余部分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变更登记。

加大信贷融资支持

1.按照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大项目贷款和并购贷款支持力度,对受困企业贷款积极进行展期、续贷,有效缓解开发企业资金压力。

2.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下调住房贷款利率,积极开展“公积金 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有效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

3.鼓励金融机构对无房无贷的首次购房及有房无贷的二套住房降低首付比例

4.加大二手房交易贷款支持力度,满足房屋交易资金需求,拓宽改善性住房融资渠道。

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1.优化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支取节点,由原来的按预售批次调整为按栋支取重点监管资金。单体工程主体完成50%,重点监管资金支付到50%;单体工程主体验收,重点监管资金支付到60%;单体工程竣工验收,重点监管资金支付到80%;建设项目竣工备案,重点监管资金支付到90%;办理初始登记,重点监管资金全额支付。

2.试点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使用银行保函的方式。

3.调整市区商品房预售许可和现售备案批次规模,由原来的每批次规模2万平方米调整为小高层、高层及非住宅项目可按栋申请,联排、洋房等高档住宅项目每批次不低于1万平方米,尾盘可一次性申请。

4.新建商品房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在办理商品房网签备案时一次性缴存;未售出或者未办理网签备案的房屋,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足额缴存。未按规定缴存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买受人。

5.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可依据规划核实证明分批次分区域办理,幼儿园等基础配套设施要与首批次竣工备案住宅同步交付使用,具备完整的使用功能。

支持合理住房需求

1.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主动提升商品房功能品质,建造差异化特色产品,在房屋质量、居住环境、物业服务等方面不断提升,满足各类消费者的需求。将开展新建住宅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精装修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加强新建住宅施工图纸审查,有效解决商品房质量通病问题。

2.新购商品住宅144平方米以上的不限制转让,土地出让合同另外约定的除外;3.人才购房补助政策延续《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实施方案》(徐委发〔2021〕15号)规定。

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1.在全市范围开办灵活就业人员(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和新市民)公积金缴存工作,按规定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2.简化淮海经济区职工在徐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流程,支持购房者通过“跨省通办”平台在公积金缴存地异地办理。

3.降低公积金贷款项目准入条件,高层住宅单体工程主体完成50%,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