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

根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1、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仅限长沙市区及长沙、浏阳、宁乡三县/市。

2、铁路中心所辖区职员在长沙地区购房贷款额度为50万元,在其他市购房参照当地贷款标准执行。

3、首套住房贷款额度原则上不高于总房款的70%,但初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自住房贷款可以为80%。

4、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额度不高于总房款50%,且利率提高1.1倍。

长沙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

2.可用于购买商品自住房及商转公等,购买别墅、商业用房、商住两用住房、投资投机性住房的不予贷款。

3.征信有连续逾期超过6期、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任一情形,或其他严重失信行为,不予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4.暂停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注:在浏阳市、宁乡市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房,同样按照长沙市公积金政策执行。

职工购买全装修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了房屋毛坯价款和装修价款的,装修价款不计入总房价计算可贷额度。

贷款额度计算

公积金贷款,最短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0年。

男性最高为60周岁,女性按55周岁(县处级以上干部为60周岁)计算。

借款人家庭可贷额度,按照个贷率、账户余额、购建房、家庭收入等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最高为60万。

公式如下,以前两个公式取最低值,现在直接用第二个公示,只看个贷率。

可贷额度=(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个人账户余额)×2

可贷额度=个贷率×账户余额。

2020年,长沙最新的个贷率是13倍(2019年是12倍),离满额贷,账户余额要求又低了一点点。

注:个人公积金月还款本息,不得超过家庭月工资收入的50%。

长沙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那么长沙地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少呢?本文我带你一起了解关于2018年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及贷款比例计算公式说明,希望对你有帮助。
1、湖南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低于省直中心当年公布的最低缴存额标准的,其可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挂钩,其计算公式为:
可贷款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都已参加住房公积金的,按双方可贷款额度之和测算
(3)职工与他人(非配偶)共同购买一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职工共同购房合同约定所占比例(无约定的按50%核算)×省直中心核定的贷款成数
2、长沙市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
(2)未来可缴存年限按退休年龄减去目前年龄计算。目前,长沙按男性职工60岁、女性职工50岁计算退休年龄。
借款申请人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额)和购建房等两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对比,取最低值。
一、按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额情况测算可贷额度。
(一)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或缴存比例低于《关于做好201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核定工作的通知》(长金管发?2010?10号)文件规定的,可贷款额度按照以下公式测算。夫妻双方都已参加住房公积金的,按双方可贷款额度之和测算。可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额度确定:
1、财政全额预算单位的缴存比例为12%;
2、财政差额预算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不低于10%;
3、国有、外商投资企业等单位,缴存比例不得低于8%;
4、其他单位缴存比例不低于5%;
5、达到上述规定比例,且月缴存额不低于320元。
(三)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均达到上述规定的,可贷额度即为最高贷款额度。
二、按购建房情况测算可贷额度。
(一)购买住房贷款额度原则上不高于总房款的70%,但首次购买140平米以下普通自住房的,可以为80%;
(二)已利用贷款(包括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总房款的60%;
(三)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不高于评估价的70%,且不超过工程实际造价;
(四)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房产价值的70%(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所购房产抵押的,可以为80%);
(五)购买精装修住房的,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50%;
(六)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原商业住房贷款所剩本金余额。
长沙的房价在各大省会城市中一直不算高,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颁布第三套房也可使用公积金贷款了。下面,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
法律依据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职工在长沙地区购买自住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首套房已转让注销无其他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1套普通自住房(住房面积未超过120平方米)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再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
2016年,职工在长沙地区(含长沙市区和长浏宁)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
未来可缴存年限按退休年龄减去年龄计算。长沙按男性职工60岁、女性职工50岁计算退休年龄。

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怎么计算

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评估价-评估价*首付比例,同时不得超过缴存余额的规定倍数。借款人单方缴存状况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单笔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状况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长沙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2022

1、贷款条件:长沙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必须是已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贷款额度:借款人在长沙市申请住房公积金额度最高为60万元;借款人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额、购建房、家庭收入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取测算结果的最低值;可贷额度按“可贷额度公式”测算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

3、贷款首付比例: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贷款政策为,使用公积金首次购买140平米以下的住房,首付最低为二成,二套房首付最低为四成,套内面积超过140平米的家庭停止放贷。严格执行职工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的规定。职工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不再区分职工家庭首套房是否有住房贷款或贷款已结清。

长沙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计算?

1.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2. 按使用配偶额度:[(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3.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长沙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申请人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申请人须在长沙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5、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7、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湖南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湖南省直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可贷额度低于30万元的,在个人还贷能力足够的前提下,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30万元核定。职工首次购买自住房申请贷款的,经本人申请,可在测算的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20%(有房产注销者不享受)。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