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不动产证怎么办理
农村不动产证办理流程如下:
1、向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农村自建房手续,提交证明材料;
2、符合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会接受申请;
3、接着工作人员审查受理的农村自建房的申请事项、材料的一致性和合法性;
4、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工作人员会把农村自建房的办理手续事项记在登记本;
5、领不动产权证书。
农村不动产证办理条件:
1、权利主体合格;
2、经过公告、听证,利害关系人没有异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登记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
4、办理初始登记时,村民自建房屋必须提交宅基地使用证,农村集体组织建设的房屋必须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农村房屋不动产证怎么办理
我们知道农村和城市还是很多同样这处,比如说像城里的房子需要办理房产证,农村的房子现在也一样需要办理房产证才行。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农村房屋不动产证怎么办理。 1、准备资料 办理农村房屋不动产证,首先要准备好就是农户家里的户口簿、户主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还要进行一个建房申请,同时也还要对房屋权登记申请书、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或者宅基地使用权证明、申请房屋权登记房子一定要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村民住房平面图或者房子测绘报告等这些资料。 2、申请 由户主本人或户口簿上的其他人可以去向村委会递交这些不动产证审批表,由村委会会对它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这个时候也是需要村委会签署意见及加盖公章才行。然农村自建房怎么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自建房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或城管部门提出申请。
农村居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或城管部门提出申请;
2、对于申请建房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该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以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扩展资料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住宅平房管理,市住建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日前正式发布《关于加强国有土地上住宅平房测绘、交易及不动产登记管理的通知》,要求严控住宅平房一间擅自分割为多间的行为,对核验时标注为“通道”的部位,将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予以记载。
《通知》要求,住宅平房房产测绘成果应当办理审核,房管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和不动产权登记证明记载的房屋平面布局等进行审核。
住宅平房因新建、翻改建或同一权利人分割合并等情形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除其他规定材料外,还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审核的房产测绘成果。
该《通知》要求,住宅平房办理房源核验时,属地房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应进行实地核验,将具有院落居民通行、应急救援功能的部位,在《存量房房源核验信息表》中标注为“通道”。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标注信息,在不动产权证附记栏中予以记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建房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平房“通道”记入不动产权证
农村房屋不动产证怎么办
农村房屋不动产证办理流程如下: 1、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对于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字盖章; 3、向乡、镇建办提出申请; 4、乡、镇建办工作人员实地勘察后同意建房; 5、到乡、镇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后经经乡、镇建办同意并签字; 6、乡、镇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7、县规划建设局审批; 8、领取产权证。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 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农村不动产权证怎么办理
农村 不动产权 证书应当在市、县 不动产登记 服务中心办理。 因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情况对本行政区域内未登记的不动产,组织开展集体 土地所有权 、 宅基地使用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的首次登记。 依照前款规定办理首次登记所需的权属来源、调查等登记材料,由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获取。所以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应当也在市、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 扩展资料: 以农村 房屋所有权 首次登记为例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 身份证 和户口簿;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 (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 (四)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