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法律解析:

大连 公积金贷款 办理流程是借款人提交相关 贷款 资料, 办事 处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即时受理,审批人员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确定 公积金贷款额度 和贷款期限,作出准予贷款的决定,并与借款人签到 借贷 合同。关于大连 公积金 贷款办理流程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大连公积金贷款怎么申请 1、申请,借款人提交相关贷款资料; 2、初审,办事处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3、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即时受理; 4、复审,审批人员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确定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 5、 决定,作出准予贷款的决定,并与借款人签到借贷合同。 二、大连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1、正常缴存 住房公积金 的职工,包括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港澳台同胞、享有外国永久居留权的华侨及外国人。 2、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18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冻结、销户等非正常状态或连续欠缴超过65天(含)的,不予贷款。 3、未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 。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借款人家庭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包括夫妻双方名下公积金贷款,含异地公积金贷款和贴息贷款)。 6、本人作为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在本 市区 域内购买二手自住普通住房,并以该购 买房 屋作为抵押物。该房屋为家庭购买的首套或第二套住房。 7、借款人及配偶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8、具有购买二手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9、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规定并经办事处审定的资产作为担保,用于抵押的房屋,应权属明晰,且不影响办事处实现抵押权。 10、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大连公积金贷款办理材料 1、 契税 完税发票; 2、 身份证 ; 3、婚姻状况材料; 4、 户口 簿; 5、房地产买卖契约或合同; 6、公积金联名卡; 7、不动产权证书。 四、大连公积金贷款办理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我们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都是可以去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贷款的资格是比较严格的,并且购买第三套房是不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这是需要大家注意的地方。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 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 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 1.2倍调整为 1.3倍;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7月1日起!2022年大同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2022年7月1日起大同市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调整时间 本次缴存基数调整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逾期调整的,应从7月份开始补缴。 三、调整内容 1.自2022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2021年1月至12月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确定后,在本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 2.缴存基数实行上下限控制。根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的法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应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应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山西省统计局最新公布的2021年大同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9,522元计算,核定2022年度大

山西晋中出台公积金新政!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最低2成,提高贷款额度

2月25日,山西省晋中市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试行)》(以下称《通知》),调整内容包括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军人公积金贷款申请等内容

其中,《通知》提出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这对于晋中市打算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职工,无疑是重磅利好。

《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试行)

各分理处及中心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晋中市关于落实<关于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若干措施》和拥军优属、计划生育等相关政策,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健康发展,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调整如下:

一、调整内容

1、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家庭购买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下调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

2、提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

3、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房屋套数。在申请贷款前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认定为首套房;使用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且已结清的认定为二套房,利率上浮10%。不得向使用过两次及以上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4、现役军人配偶在地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双缴存职工计算最高贷款额度。军人退出现役后,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6个月)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役期间认定为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与地方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5、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的家庭,无论单、双缴存职工,均按双缴存职工计算最高贷款额度

6、其他相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严格按照《晋中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市房金管发(2021)39号)执行。

二、政策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以承贷网点受理时间为准)

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2月25日

大同为什么不可以组合贷款

您好,大同不可以组合贷款的原因有很多,首先,大同的贷款是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的,因此,组合贷款可能会影响个人信用,从而影响大同的贷款审批。其次,大同的贷款有一定的期限,而组合贷款可能会使贷款期限变长,从而影响大同的贷款审批。最后,大同的贷款有一定的利率,而组合贷款可能会导致贷款利率变高,从而影响大同的贷款审批。因此,大同不可以组合贷款。

住房公积金调整政策

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更好地保障广大缴存职工公积金购房资金需求,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经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经省住建厅审核批准,决定优化调整以下七项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
一、提高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上限提高1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60万元,政策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二、降低贷款首付款比例
1.降低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现行的30%调整为20%。
2.取消购房面积(144m2)、存量房建设年限(10年)对首付款比例的影响。
执行统一标准: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三、取消冻结账户余额的规定
取消冻结职工账户余额的规定: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留存账户余额;已经取得贷款的职工账户留存余额可用于对冲公积金本金或提取用于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
四、调整偿还贷款本息提取政策
将现行政策“有尚未偿清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配偶账户内公积金余额只能用于冲抵贷款本息”,调整为“有尚未偿清公积金贷款,且正常还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对冲公积金贷款本金或提取用于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的,职工本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还款人)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
五、延长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将现行“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同时不得超过借款人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调整为:“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六、取消大病提取政策
我市现行大病提取政策超出了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建部《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要求,取消该项提取政策。
七、调整亲情提取政策
将我市现行亲情提取政策“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简称家庭成员)购买自住住房,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1年内,可一次性提取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公积金(家庭成员中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不能提取),除配偶外的家庭成员按此项政策提取后此套住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为:“购房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1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购房人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父母、子女中已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配偶不能提取),父母、子女按此项政策提取后此套住房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政策调整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