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买地皮自建房子吗
法律分析:可以的。农村宅基地为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为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可以买地皮自建房子吗
一、可以买地皮自建房子吗
1、可以买地皮自建房子。买地必须遵循“招标,拍卖,挂牌”的程序,如果想自己买地建造住房,可以去竞争购买土地的使用权,然后审批建房许可证,到城建、规划部门审批备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不动产的登记范围有哪些
不动产的登记范围有如下:
1、住宅房产;
2、商业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
3、土地,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开发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等都应该登记的。包括山林、草原、沙滩、矿山、牧场等;
4、海域使用权,海域开发、养殖等使用权需要登记;
5、探矿权和采矿权,探矿权和采矿权以非实物形式成为不动产登记的对象。
可以买地皮自建房子吗
自建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买地必须遵循“招标,拍卖,挂牌”的程序,如果你想自己买地建造住房,可以去竞争购买土地的使用权,然后审批建房许可证,到城建、规划部门审批备案。在农村,可以申请宅基地,自己建造住房,没有那么多限制。自住房是自住商品房,对申请人购买的首套住房都会默认为自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
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想要用地建别墅,可以招拍挂国有土地,报批符合规划后就能自建了。需要注意的是,集体土地是不能私自买卖的。并且集体土地只能在该集体内流转,不能卖给租给城市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在城市自己买地盖房合法吗?安全吗?
城市土地一般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出让,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是可以参与拍卖,竞拍成功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自己盖房子需要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各类建房的审批手续,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可以建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
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以广州为例:
广州日报讯 (记者张翔宇)市城乡规划局正对《中山市个人自建住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据该《办法》规定,城区个人自建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0平方米,同时高度最高不超12米。
市民或与之存在相关利害关系的单位、组织可到市城乡规划局网站查阅,可通过书面形式、电话或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至市城乡规划局。
为规范中山市个人自建住房的规划管理,推进中山市秀美村庄建设,营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乡风貌,市城乡规划局特制定《中山市个人自建住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该《办法》的规定,个人自建住房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为个人,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用途为住宅或商住(含商业住宅)性质,城区总建筑面积不大于600平方米,其余各镇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的自建自住用途的建筑。
中山市行政区范围内个人自建住房,适用该《办法》,其中城区包括东区、西区、南区、石岐区、五桂山办事处、火炬开发区(含翠亨新区由开发区代管区域)。
在个人自建房中,商住用地的商业比例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同时个人自建房建筑高度有限制:城区的住宅最高不超过12米;个人商住楼首层高度不超过5米。
个人自建房建筑层数以低层为主,原则上不超过四层,第四层可建梯房及辅助用房,但面积不得超过第三层的一半。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城区个人自建房不能超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