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账户的个人信息有误时怎么办
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的职工姓名或身份证号码与本人的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时,单位或职工本人持职工身份证、单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公安部门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办理更正手续。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五条
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按照国家统一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共同建设。
公积金帐户的个人信息有误时怎么办
公积金账户的个人信息有误时的处理方式为:1、能去单位开具相关的证明材料和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2、去公积金缴存网点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公积金账户的个人信息。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该如何修改?
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发生变变化后,个人应该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带上居民身份证原件、单位说明、变更资料的其他证明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一、条例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变更信息办理业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1)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以参保地政策为准
以广州为例子,当地发布的《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指南》(2)明确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信息变更登记。
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办理方式:
(一)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到参保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信息变更(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
(二)单位自行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办理单位非关键信息变更。
办理职工个人信息变更所需材料:
(一)职工个人账户挂在单位名下的:
1.职工本人办理的,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单位经办人集中办理的,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变更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
2.《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一份,人数较多的提供《个人信息变更批处理文件》电子文档并打印批处理文件的内容加盖公章,无须再填写《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
3.个人因身份证重号或更改姓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公安局更名或更改身份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4.因单位原因导致个人信息有误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情况说明。
(二)职工个人账户挂在封存部下的:
1.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2.《个人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一份(无需加盖单位公章);
3.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4.个人因身份证重号或更改姓名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公安局更名或更改身份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考虑到各地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所需提供资料不同,建议咨询参保地住房公积金中心为准。
引用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中国政府网
《广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指南》.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公积金上的名字跟身份证不一致怎么办?
你可以让单位出具你缴纳公积金的证明,再到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然后前往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去更正公积金账户的户名即可。公积金个人账户开户时基数错了怎么调整
如果是公积金基数报少的话,就是每月为员工做补缴。如果是公积金缴纳基数报高了,需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错缴更正。
一、补缴材料:
(1)《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三联
(2)《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三联。
(3)转账支票
到单位开户建行办理补缴。
二、错缴更正的办理手续
1、由发生错误的单位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提出申请。
2、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经职工个人签字认可并盖单位公章的《职工住房公积金错缴更正申请表》。
(2)申请办理错缴更正单位的书面情况说明。(需写明资金转账账号)
(3)错缴职工和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相关的错缴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因基数调整错误的,应提供发生错缴年份的基数调整清册及社保基数核定表。
因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中断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未及时办理封存或转移手续的,应提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合法中断缴存关系的证明。
因重复汇缴或补缴的,应提供《公积金汇缴书》、《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职工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证明。
因错误转移的,应提供《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公积金汇缴书》、《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及职工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有补缴的还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因错误提取的,应提供提取业务发生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及办理提取时的相关证明材料。
3、单位经办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携带《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住房公积金错缴更正审核单》到经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如需将更正资金转入其他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的,另需携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和《公积金汇缴书》)。

扩展资料:
补缴
一、补缴条件
当单位发生集体缴存以前年度缓缴公积金及应缴未缴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公积金等情况时,需通过补缴方式完成。
二、补缴手续
1、单位填写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补缴办理
1、单位填制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公积金补缴书》、《公积金补缴清册》及与《公积金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公积金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2、管理部接柜人员对《公积金补缴书》、《公积金补缴清册》及转账支票进行审核,补缴确认后,接柜人员打印《公积金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留存。
四、查询明细
1、委托单位经办人到所属管理部查询历史明细;
2、本人持身份证件到所属分中心或管理部查询历史明细;
3、对于已经成功领取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职工,可以直接登录公积金官方网站在公积金查询功能中查询、打印历史明细。
五、信息核实
如缴存人认为公积金信息不准确或金额有误,请于30日内到所属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查询。所属公积金管理部门显示在对账单正面下方,地址和联系方式在对账单背面的《公积金中心、管理部联系表》查找。
六、更改地址
已经成功办理联名卡的缴存人,可登录公积金官方网站在“公积金查询”功能中直接变更。还没有办理联名卡的缴存人,可委托单位经办人或本人直接到所属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缴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