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担保的风险有哪些?
承担担保责任,房子有可能被银行行使抵押权,拍卖用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担保只能针对债权债务担保,对于人事劳动以及人品道德方面的担保属于无效担保,也就是说这种不属于担保法规制的对象,以前法院就判决过类似案例。但是你不能随便给人担保。主要风险就是万一还不了签,资产变现问题,钱够不够借款额,还有就是天灾人祸了。贷款人用房产证抵押给担保人,担保人风险可以从法律的角度讲,首先他的房产证上必需是他的名字,然后必需有抵押的凭据,房产证必需真实,且合同,评据内容必需合法,不是强迫行质的,这样才受法律保护。
房产证担保的风险有哪些?
你好,如果你同意为朋友的债务作担保,那么你们将是这笔债务的连带偿还责任人,在你朋友无力偿还生意欠款的时候,你就应当在抵押的范围内替你朋友偿还生意欠款,届时你的房屋可能被查封拍卖,你所遭受的损失可以向你朋友主张。希望你慎重考虑,也可以让你朋友为你担保的房屋作担保,这样对你也是一种保障。做了抵押登记后,该房产就不能买卖;其三如果发生纠纷,该房产又被抵押给多人,拍卖后有抵押登记的可以先受偿(如果都有登记,则按借款时间先后顺序受偿)。这样才能使自身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很谨慎的提醒你,一定要认清担保的含义;担保等同于借款,在贷款人不能按照约定偿还贷款的时候,由担保人偿还风险很大,如果不还款,房产有可能被拍卖。违约的风险,当房地产市场价格上升时,借款人可以转让房屋还清贷款,收回成本并能挣取一定的利润;当房地产市场价格下降时,借款人为了转嫁损失,即使他有偿还能力,他也主动违约拒绝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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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借给别人抵押贷款有风险吗
法律分析:
房产证借给别人抵押贷款有很大的风险,如借款人后期还款逾期,将会对房产行使抵押权,依法拍卖房产抵偿债务。借给别人抵押贷款必须到当地房管所进行抵押登记并从登记之日起生效;进行登记时必须房主本人签字,就就意味着房主同意用自己的房产证作抵押担保,贷款人到债务履行期届满,偿还不了欠款,房主必须替贷款人偿还所欠贷款,这风险是相当大的。实际上将房产借给别人办理抵押贷款,实际就是承担了别人贷款的所有风险。房产证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购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它是由住房买卖合同、住房按揭协议、住房按揭贷款合同连接起来的三角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五条 依法设定的房地产抵押,受国家法律保护。抵押未经登记,就不受法律保护。
衍生问题:
房产抵押期间是否可以买卖
抵押物在抵押期间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房产证抵押有什么风险
房产证进行抵押是存在风险的,比如存在变现风险。一是变现成本大。抵押物的处置大抵要经过起诉、评估、拍卖等几个环节,每一个环节的费用都要银行先行垫付,加之本金、利息,往往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
二是变现能力难度大。尤其是以乡镇房产为抵押物的,由于受乡情、亲情等观念的限制,当抵押物拍卖时,常出现想买却不敢买的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