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积金转移如何办理
法律主观:
第一步,去当地 社保 中心打印社保缴费明细,盖章后即可。这费不了多长时间。可以直接去自助服务机,自己打印社保明细,然后去服务台自己盖章就好了。 第二步,问清自己在异地公司的 公积金 账号。这个,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查询。比如,你以前在 南京 ,那就微信关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然后用预留的手机号码来登陆获自己的账号。如果没有预留手机号码,那可以直接拨打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用 身份证 号码让他帮你查询。 第三步,去现工作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窗口就可以直接办理了。最多十分钟就办好了。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 住房公积金 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 清算 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 注销登记 ,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中国银行广东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中行广东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1、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手续,由转出单位经办或职工本人办理。转出单位经办或职工本人不能办理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已填妥并加盖了转出单位公章的,可由接收单位经办办理。
2、在集中封存户托管的职工,由职工本人或接收单位经办持上述材料到中心经办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加盖接收单位公章。
职工本人办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的,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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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流程具体如下:
1、个人申请:
(1)提出申请;
(2)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和《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
(3)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备案。
2、单位审核
(1)审核个人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2)在《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
(1)核对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
(2)核定提取金额;
(3)收集备案资料;
(4)在《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及《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上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专用章”印鉴。
4、办理提款手续
(1)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同城采取转账方式,转入职工所在单位账户,异地采用电汇或者信汇到调入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
(2)个人提取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开具的转账支票直接转入贷款银行为借款人开设的专用账户,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一年可提取一次。其它情形的提取,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用转账支票转入职工所在单位账户,再由单位提取现金支付发给职工个人。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1、无房户支付房租的,可以提取;
2、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可以提取;
3、退休的,可以提取;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提取;
5、购买、建造、翻建自住房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
6、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的情况有哪些
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广州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法律分析:广州市公积金提取操作方法如下:
1、准备资料: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不同地区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单位盖章:职工在所在单位领取并填写申请书,单位需要签字盖章。
3、带材料到开户行办理手续:职工携带相应材料,到工资卡开户行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4、管理中心审核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提取条件。
5、公积金提取:确认无误,办理提取手续。款项将汇入个人储蓄账号中,职工可自行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广州住房公积金如何转出
(一)转入
外地转入:
1、转入单位在本市为职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
2、转入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到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
3、职工将缴存证明交异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转移时,需告知转出单位应将转入职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在转移凭证明予以注明;
4、职工在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本市后,接收单位填妥《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中心经办网点办理转移手续;
5、转移后合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转出
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⑴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 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⑶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
⑷ 转入单位(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及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
⑸ 填妥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