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能确权吗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能确权。房产买卖合同效力和房屋确权可以在一个案件中审理,房屋买卖合同内容不违法,只要双方签字盖章就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怎么进行房产确权

法律分析:双方可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买卖合同、总房权证复印件、总土地证复印件和发票,到派出所的房屋证明,作测绘。带着所有材料作评估,然后缴纳契税。最后到房管部门申请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二手房双方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到房管部门网签、申请测绘、评估、缴纳评估费。然后,到税务部门申请缴纳契税、营业税、个税。最后,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买卖的农村房屋未过户,如何确权?如何过户?

在农村有不少房屋买卖的情况,但以前在农村大家都没有办房产证的习惯,房屋买卖也只是签个协议,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近几年,全国各地都在陆续开展土地确权工作,宅基地确权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有朋友问,买卖的农村房屋未过户,如何确权?如何过户?

1、先看农村房屋买卖是否有效?

从1999年起,国家颁布了多个文件规范宅基地的使用,对宅基地的使用主体也进行了严格的限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在1999年后,城里人到农村买房是不允许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办理过户手续更是不可能的事。所以,如果属于1999年后城里人到农村买房的情况,在确权时,毫无疑问会把房屋确权登记给原房屋主人。

不过,如果房屋买卖的时间比较久远,当时并无任何法律法规或政策对宅基地的使用主体进行限定,那在买卖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任何人到农村买房都是允许的,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另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也就是说,只要买卖合同有效,未办理过户手续并不影响合同效力,受让方可持买卖协议等文件资料申请确权登记。

综上,如果房屋买卖有效,即使未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也会登记给受让方;如果房屋买卖无效,那房屋会登记给原房屋主人。

特别说明:如果所买卖的房屋无任何权属证明文件,那要在补办手续后才能确权。依据如下:

根据《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1]178号)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对于没有权属来源证明的集体建设用地,应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认定合法使用的,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确权登记发证。

2、农村买卖房屋如何过户?

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所以房屋买卖不止要签订房屋买卖协议,还有一个重要的事情要办,那就是进行过户登记。

对于如何办理过户手续?过户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文件对此有详细介绍,不清楚的朋友可去查看。另外,大家也可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去咨询工作人员。

特别提醒:目前农村房屋买卖纠纷越来越多,大家一定遵照法律规定,依法买卖房屋,买卖房屋时务必要签订正规的买卖合同,并且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因为不签订正规的买卖合同或不办理过户手续,日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的麻烦,再后悔就晚了。

什么叫“确权”?

是确认房地产权利的一种制度,即权利人向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房地产的确权。
确权,就是房地产登记部门对房地产权利的确认,即是依照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产权核准、登记注册、发放权利证书等登记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权利归属的过程。
确权登记,是确认房地产权利的一种制度,即权利人向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房地产的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