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能借给别人用吗?

借房产证,一般情况下是存在当事人认为“不便公开”的借贷关系,也有可能是出于商业活动“展示财力”的需要,也有可能是伪造租赁关系,借此证明自己在某地居住已久,方便申请给小孩上学的......只是借给别人其实并不会产生太大的法律风险,但是会造成事实上的各种麻烦,将来自己要卖方、贷款都会不方便,建议不借。
法律分析
如上,首先是借了也不一定管用。但提问者担心的是自己对房屋的所有权会不会受到威胁的问题,单纯从法律角度上说,除了自然力和国家强制力以外,一般情况下所有权人都可以自由决定其名下财产权的归属,包括设定抵押——“被别人拿走”的情况有很多,有可能是民间借贷拿去抵押,也有可能是中介机构要求提交,甚至如题目中所述,被拿去登记入学的......但是,只要本人不同意转移所有权,就不能直接地发生法律上的所有权变动效果,因此,“拿走房产证”不代表“取得所有权”,拿走房产证的人无论是去贷款,还是直接试图售卖,都属于“无权处分”的情形,只有在第三人“善意”的情况下才构成善意取得,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效果,而无论是贷款还是卖房,没有本人出面的情况下主张“善意”都很难得到支持。
总之,房产证出于某种原因被别人持有的,从行政管理的角度上来说,无论是银行还是房产交易中心,都必须要求持证人是本人或经过公证的受托人,并且要求户口本原件、身份证等证件才能够办理相关的手续,而从物权编的角度来说,即使通过某种方式通过行政核查或银行评估的,也不产生实际上的物权变动效果,在法院上主张贷款或者买卖合同有效是不能得到支持的,因此,只是借出的话是没有什么风险的,但会妨碍自己抵押和卖房,同时也可能会干扰自己孩子的入学(尤其是自己也有孩子的,请注意当地政策,有些地方政策规定一个房子只能占一个指标!),建议不要随便借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房产证借给别人贷款。。有什么要注意的麽?

你可能是做的第三方抵押贷款,或者是做无抵押贷款的质押担保。其实都是有影响的,如果不是关系非常好,你又非常清楚他贷款目的和还款能力,最好不要做这类的事情。很容易引起后续一系列麻烦。 如果是抵押贷款的性质 就等于你从新拿产权证再做了次按揭,每月是要固定还款的,如果没有还,只能你去还,如果你也不还,银行是可以拍卖的。 如果是担保类的,多半是属于短期借款,不用每月还款,就等同于你担保他的还款,如果有问题 结果是一样的。

房产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可以随便借给别人用么?

房产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可以随便借给别人用,借给别人难免会造成个人的隐私泄露。也会有一定的法律风险。

当事人如果担心提供产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会带来危害,可以在复印件背后注明:此复印件仅供某某某(身份证号)租房(房产地址)时,证明房产所有权人与租赁合同签约人是同一个人所用。

扩展资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不加签注可能引发的风险:

包括到银行办理信用卡透支、被人用来开公司并从事犯罪活动、成为诈骗分子冒用身份证的工具等。一旦牵涉其中,虽然不一定会有大麻烦,但小麻烦肯定是不少的,会让你花掉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二、证件复印件借出去避免他人乱用的方法:

1、证件复印件上写上XX专用,内容尽量详细,不要遮住身份证号和姓名;

2、部分笔画与身份证的字要有交叉或接触;

3、通常写成三行,每一行后面要画上横线,以免被偷加文字;

4、用蓝色的圆珠笔或签字笔标识签注;

5、最后记得一定要上姓名和日期。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身份证复印件风险须靠法律化解

把自己的房产证借给别人,拿去抵押贷款,怎么跟对方签定协议才有效?大家帮我分析一下这样写可以吗?

首先,光有房产证没有本人签字是没用的,如果不要求本人出面或者公证委托,那么这就是一个履行不能的合同,即使有效力也没用。
“借给别人拿去抵押贷款”更像是第三方抵押,如果是这样的,建议以本人名义去银行办理第三人抵押手续,然后在合同中约定作为其债务担保人的报酬。
法律分析
除了自然力和国家强制力以外,一般情况下所有权人都可以自由决定其名下财产权的归属,包括设定抵押,但如果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的,因为我国不动产物权变动采“合意+登记”生效主义,因此持有对方的房产证顶多只能说明存在合意,但却不符合“登记”这一权力外观需求。
从事实层面上说,无论是去贷款,还是直接试图售卖,都属于“无权处分”的情形,只有在第三人“善意”的情况下才构成善意取得,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效果,而无论是贷款还是卖房,而在没有本人出面的情况下第三方主张其“善意”都很难得到支持。从行政管理的角度上来说,无论是银行还是房产交易中心,都必须要求持证人是本人或经过公证的受托人,并且要求户口本原件、身份证等证件才能够办理相关的手续。
因此,光拿房产证贷款是没用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如果要设立第三方抵押的,可以共同申请办理抵押登记,这样,题中的“拿去抵押贷款”的目的就达到了,至于相应的报酬和实现担保之后的责任承担,则应该另外签订协议分别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保障其债权的实现,依法以不动产设定抵押的,可以由当事人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等必要材料,共同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

抵押给银行的房本怎么借出来用一下

法律分析:抵押给银行的房本需要借出来用,只要与银行协商说明需要产证的原因,就可以了。不过一般会需要做个申请出库的手续,一般银行是客户经理提交申请,还需要个金风险等相关部门转签,签完就能出库了,等用完了拿回来重新入库就好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四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七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十)其他约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