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房买卖程序是怎么样的
通常在购买棚户区房子前,需要先对棚户区的改造房买卖流程做一个相应的了解,今天小编要为大家分享的是棚户区改造房买卖程序是怎么样的,想要了解的朋友不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棚户区改造房买卖程序是怎么样的 棚户区改造房的手续与购买普通商品房的流程是一样的,具体如下: 1、首先买方进行看房,并查看该房屋的产权证,支付好房屋的首付款,并在房产交易后的一个月时间内携带房屋的买卖合同及其他相关证件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登记时应准备的基本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2、买方与卖方接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印章等材料到大厅办理,并按照已有一套拆迁房,再买一套商品房交税算第几套房?税收怎么算?
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网签了的话,再买商品房就要按照第二套交税了。如果没有网签,那么按首套房交税。
房屋套数影响的主要是契税,标准如下:
首套房:房屋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的,契税税率为1%;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的,契税税率为1.5%。
二套房:房屋面积小于等于90平方的,契税税率为1%;房屋面积大于90平方的,契税税率为2%。
三套及以上的:不论房屋面积大小,契税税率一律为3%。
名下有农村房子,购买商品房如何计算纳税?
法律分析: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因此,国务院通过列举的方式在条例中就房产税纳税义务人加以了明确。除此之外的一切人,均不构成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即使在产权人不在房屋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情况下,转租人承担先行代为缴纳房产税的义务,但即使如此,转租人也只是代缴,而房产税的实际承担人仍然应当为产权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因此,国务院通过列举的方式在条例中就房产税纳税义务人加以了明确。除此之外的一切人,均不构成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即使在产权人不在房屋所在地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情况下,转租人承担先行代为缴纳房产税的义务,但即使如此,转租人也只是代缴,而房产税的实际承担人仍然应当为产权人。
第三条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这里所指房屋的租金收入应当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屋使用权取得的所有收入,而不是最终的承租人支付的所有承租费用(房产的真实租金)。从转租的过程分析,一般真正的承租人只有一个,即最终的承租人,他支付的租金在产权所有人(出租人)、转租人之间分配,在加价转租的情况下,加价部分收益归转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