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老房子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以前老房子没有房产证可以进行补办。
若是老房子属于共有的,则需前往房管局进行协商,有必要的话,还需先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若房管局不受理的,可走法律程序,拿判决书再前往房管局更名。而要是老房子是私用的,但找不到原房主,则可带上收据和买房合同,前往房管局办理更名。
产权证的主要作用,是证明房屋归业主所有,这样在后期进行房屋交易和买卖时活动时,才能正常进行。要知道,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时,首先要看的就差房产证,要是没有该证,购房者为了保护自身的利益,是会拒绝买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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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里房子以前没有办房产证,现在还可以补办吗?

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影印件、备案声明作废报刊正本、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向房屋登记组织明确提出补领申请办理。经登记机构审查,申请办理补领的房屋要是没有一切产权年限限定(未封查、未开设质押等)状况,则给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表明:依据全国各地具体情况不一样,实际应当怎么办理,需到隶属镇规划基本建设监管站资询。

办理群众住宅使用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者归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办理房屋产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允许或者由村民会议受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文件。申请办理群众住宅使用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组织审理备案申请后,应当将申请办理备案事宜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示。

经公示情况属实或是质疑不成立的,即可进行备案。办理群众住宅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允许转移的证明文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允许或者由村民会议受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文件。

申请办理农村村民住宅所有权转移备案,买受人不属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政策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组织理应不予办理。申请办理集体用地范围之内房子的地役权备案、预售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等房屋登记,能够参照适用国有土地出让范围之内房屋登记的相关规定。承租人持发表遗失登报和废止公告的正版报刊、身份证件及户口薄影印件、村委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再次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几十年的老房子没证怎么办

法律分析:可以补办,老房子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如下: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申请;2、提交身份证明、申请登记表等相关材料;3、工作人员审验材料;4、审验通过后自受理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颁发权属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以前的房子没有房产证该如何补办

产证遗失补证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房产证遗失补证申请登记程序:
档案馆查询、出具证明-遗失启示登报-配图—提交资料—交费领证。
(二)房产证遗失补证登记提交资料: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2、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3、申请补办报告;
4、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5、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6、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7、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经过公证);
8、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
9、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三)补办流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所在地日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在所在地日报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两次登报费用,由报社收取)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请登记,由房屋登记机构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农村自建房的房产证可以补办吗

法律分析:可以。

农村自建房补办房产证的流程:

1、申请人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当地的房管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如果委托别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且要提交遗失补办房产证的书面申请。

2、房产档案馆查阅相关档案并且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到当地房管所指定的地方刊登原房产证遗失作废申明。

4、如果原房产证有办理抵押还没解除的要求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办房产证的同意书。

5、登报申明原房产证作废满六个月后就可以补办证登记手续了,满一个月以后就可以领取新的房产证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