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书可以单方面撤销吗?
一、房产公证书可以单方面撤销吗? 如果办理的是 遗嘱公证 ,由立 遗嘱 人到公证处直接撤销或修改遗嘱就行了。如果办理的是委托书公证,那么撤销的是委托书而不是公证书,由原委托人到公证处办理一个撤销委托的声明书公证。如果是房屋买卖或赠与公证,那么除非双方都同意才行。再强调一点,公证书是无法撤销的,要撤销的是公证的内容,比如遗嘱、委托书、合同,而不是公证书。 由于撤销委托不会有公示行为,第三人也无法得知公证委托书的真实性,这就要求委托人在房产交易环节一定要控制住风险,由 合同当事人 至房屋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注手续即可,比如可以直接备注“撤销某份公证委托书”或“只认可当事人本人办理 产权过户 相关手续”等。 《公证法》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二、房产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1、当事人准备材料。 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 身份证 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 房产证 、未拿到产权证的 购房合同 和付款发票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 协议书中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一般要求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2、亲自到公证处填写有关表格。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 代理 或是一个人来办 婚前财产公证 ,是不会被受理的。 3、公 证人 员核对相关信息。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4、在公证人核对完信息之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 婚前财产协议 书上签名。 综上所述,在 二手房交易 或者 离婚房产分割 过程中,经常会涉及到房产公证。对房产的产权归属做公证可以避免出现产权纠纷,明确房屋归属。公证书是公证机关依法出具的,不具备撤销条件。走委托公证的话,委托人可以单方面撤销委托书,这个和公证书不是一个概念。
房屋公证后可以取消吗
法律分析:房产公证书是可以撤销的。撤销房产公证的,应当自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书面审查,说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符合可以撤销情形的,可以由公证机关依法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经过公证的卖房委托可以撤销吗
如果是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买卖委托公证的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可以撤销。
主要是正常的,通过卖房然后渠道进行公证的,基本上都是有辩证可言,所以说一定要进行公正处理,有异议才能够撤销,如果不是公正处理的,私下买房的是不能够有公证和撤销的程序。
一、卖房委托
卖房委托一般指的就是由个人的房屋交给中介商或者其他的成员进行委托来售卖,一旦售卖成功了,那么这就是成为了委托人,这种委托人一般是可以吃中间的一部分资金的,这个资金一般都是由售卖方的人出这个资金,所以卖方委托也就成了现在市场上比较常见的职业。
二、公证与撤销
其实公证和撤销两者本身就是一个比较严肃的过程,一旦公证过去并且过了一定的期限,没有任何的意义,那就是不能撤销了,但是在公证期间还没有达到完全实施,那就可以选择撤销,所以两者之间有联系也有不存在联系的关系,这种辩证统一的关系一般都是很多人完全搞不懂的,所以在卖房的时候一定要多注意这些方面的情况。
个人建议还是在卖房之前就要考虑清楚,一旦公证了之后想要撤回就要比较麻烦,所以说在卖房之前就要应该把所有的事情解决清楚了之后进行公证就比较简单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房屋委托公证可以撤销吗
法律分析: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公证过的委托书可以撤销吗
公证过的委托书可以撤销;因为委托书是公证过的,所以撤销委托也需要去公证处,原则上要找之前的公证员办理。除了必须的身份资料外,还需要提供原来的公证授权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第二十九条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