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限价商品房?购买条件及流程?
您好!限价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是目前限制高房价的一种临时性举措,并不是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用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与一般商品房不同的是,限价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 佛山市限价房申请人应为单身个人(包括未婚、离异和丧偶)或已婚夫妻双方。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单身个人或夫妻至少一方具有本区户籍、在本区工作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价房是什么概念,和经济适用房是一样的意思吗?
一、限价商品房的定义:
限价房是政府主导的一种商品房,主要面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主要是通过限定地价来限定房价。因此限价商品房的土地出让金是相对于普通商品房来说是便宜的,然后面向购房者也以相对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进行销售。
与一般商品房的主要区别在于:限价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即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
二、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的区别
限价房的诞生,很大程度是为了稳定房价、保障人们“居者有其屋”,可这样一来,不就等同于“经济适用房”了吗?其实,两者在大方向上基本一致,但是在细节上又有所不同:
1、保障对象不同
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房保障对象相衔接。而限价商品房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即在房价不断高升以至于中等收入家庭都觉得安居困难的情况下,帮助中等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
2、保障对象户籍要求、人均收入标准不同
一般来说,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应具有当地户口;但限价商品房的申请人应为具有当地户口或持当地居住证的家庭和人员。另外,在申请人及家庭人均月收入应符合的标准上也不同,限价商品房的标准要较高于经济适用房的收入标准。
3、土地来源不同和销售价格确定方式不同
首先是土地来源不同: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为划拨方式取得,而限价商品房的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
其次是销售价格确定方式不同: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是在开发企业办理销售(预售)许可证之前,由物价部门确定。而限价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是在开发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前,在土地招拍挂文件中确定。
4、销售价格不同和准购面积标准不同
销售价格不同:经济适用房因为土地成本低(不含土地出让金)以及开发商利润受限制(3%),它的销售价格低于限价商品房。准购面积标准不同:经济适用房在购买资格审批时,会根据家庭人口确定核准购房建筑面积,而限价商品房没有准购面积。
5、退出条件不同
在房屋所有保障性住房的要求是一样的。即不得出租、出售、抵押、出借、继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修改。
但是,自出售型保障性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后,经济适用房在按照政府规定取得完全产权前,仍然不允许发生前述行为。而限价商品房在5年后,按照普通商品房对待,即可以出租、出售、抵押和继承,但出售后,不得再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扩展资料:
限价商品房的注意事项:
办法规定,限价商品住房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8年内不得上市转让。限价房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5年内不得再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及其他各类保障性住房。
限价商品住房购买人未在交房之日起一年内入住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或按合同约定收回住房、收取违约金,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经济适用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限价商品房
天津限价房申请条件申请 急急急!!!
一、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 (二)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 (三)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四)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及离异、丧偶人员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 二、家庭人口 (一)申请人家庭成员按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确定。 (二)申请人配偶或子女为本市以外户籍或农业户籍的,也可作为其家庭成员共同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三)在计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时,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实际人口数的1.5倍计算。 三限价房和经济适用房有什么区别
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的区别是:
(一)经济适用房价格较低,是政府对低收入家庭的一种住房保障;限价房价格较普通商品房低,但比经济适用房高;
(二)经济适用房销售对象是家庭年收入低的本地市民;限价房销售对象是买不起普通商品房的中低收入本地市民。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限价房管理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限价商品住房是指市人民政府选定拟出让的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提出限制销售价格、限制住房套型面积、限制销售对象等要求,由开发企业通过公开竞争取得土地,并严格执行限制性要求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普通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