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工作了,住房公积金如何转

一、换工作了,住房公积金如何转
1、换工作之后带着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到原公积金缴纳的开户银行,提交公积金转移申请表,然后将所有的住房公积金及利息转入新单位下的个人帐户中即可。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1、完整、准确地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单位核实有关证件后,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暂存职工除外);
2、单位专办人员持《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管理中心办事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审核后,为职工办理划转或存折手续;
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由本人办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身份证件、证明代理人与提取人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等文件及其复印件;
5、职工本人或配偶因身体状况、出境定居等原因本人或配偶确不能办理提取的,经办人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授权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办理;
6、因公外派人员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按相关文件执行。

换城市工作公积金怎么办

换城市工作公积金可以申请转移。转移流程是:

1、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

2、带着这张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3、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即可。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换城市工作公积金可以转移吗

【法律分析】:公积金可以转移,前提是转入地要先办理公积金,然后持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的转入函到之前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转移手续。异地转移接续是指缴存职工将原异地缴存的公积金转移至当前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当用户拟转出的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且封存满6个月以上,转入中心有正常缴存的公积金账户即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住房公积金支取(必须本人支取):(1)携带公司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积金存折原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后会打印盖章后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指定银行支取现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异地转移怎么办理?

住房公积金跨省异地转移分为外地转入本省和本省转出到外地,具体流程如下(以马鞍山市为例):

一、外地住房公积金转入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至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当场审核职工信息。

2、信息相符的予以转移销户受理,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加盖印章,其中一份交给职工或单位经办人。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3、其他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二、本市公积金转出至外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至外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相关公积金转移手续。

申请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扩展资料: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跨省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接收函)一式两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5、其他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

换工作了,住房公积金如何转?

一、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应由原单位办理封存,待到新的单位工作以后,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但不可销户提取。符合提取条件的才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5条第2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扩展资料

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流动性日益增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大量增加。为方便跨省就业职工就近、高效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异地转移过程中的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住建部组织开发了平台。

开通后,全国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统一在平台上,为跨省就业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要求推进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工作的呼声由来已久。

早在2010年,《管好我的私房钱》作者之一、著名住房公积金政策专家丛诚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就表示,随着经济的发展,工作人员的流动会进一步加剧,应该尽快推出全国的公积金统一账号,形成全国可转移的平台,这项工作对于技术的要求并不复杂。

异地转移业务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以深圳为例,第一种情况是住房公积金从异地转入至深圳,即职工在深圳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申请将原缴存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深圳账户,职工只需携带身份证到深圳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填写申请表格即可办理。

第二种情况是住房公积金从深圳转出至异地,即职工与深圳工作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后,已在外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将在深圳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出到外地新账户,职工只需在外地申请,深圳公积金中心全程通过接续平台协助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