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常见陷阱有哪些

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常见的陷阱有:房屋产权不明确;房屋质量不合格或与合同要求不一致;定金不退的霸王条款;房屋被限制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中介公司存在暗箱操作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常见的二手房房地产陷阱有哪些?

陷阱一:合同中的不可抗力
合同中经常会"不可抗力"者四个字。不可抗力经常针对的是不能如期交房,不承担责任的约定。所以购房者要注意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是否有明确的约定。
陷阱二:购买意向书摇身一变成买卖合同
很多中介为了达成合作,往往会以各种理由让购房者签订购房意向书,这里签字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各项条款,有的中介拿着《房屋买卖合同》告知购房者这只是意向书,购房者在购房目的还不明确时就签订了买卖合同,所以在没有看好或确定购买哪套房子之前,千万不要和中介公司签订任何文字上的文件。
陷阱三:避税而签订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是指除了签署一份实际成交价的合同之外,再签一个低于实际交易价的假合同,将假合同作为申报纳税的依据,以达到减少交税的目的。购房者不能因为为了减少甚至不缴纳交易中的税费和中介一起签订阴阳合同个,这样一旦发生纠纷时,购房者很难保证自身的利益。
陷阱四:卖房者并非房主本人
二手房交易中,经常出现房产证上的名字与卖房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因此购房者交出了定金并与卖房人签了合同,如果买卖生变,追讨定金也是费时费力的事。所以购房者在买房前就需要确认产权证归属问题,是否有共有人等。
陷阱五:中介好心帮着购房者不看条款按指引签文件
购房者经常在签合同时经常是被中介引导着签字,有时会因为受到催促购房者往往会不看条款二做填空题,却忽略了合同中的不平等条款和“霸王条款”。@1.不具备出售资格
有些上市的二手房系违法或违章建筑,或产权存在纠纷,或国家已征用,或不具备产权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解困房等。这些二手房本身不具备出售资格,却又被售房者伪装后上
市交易。
2.无房乱编
“房申申”利用求购者急于求成的心理,胡编乱造某地某处有什么样的房子,要求求购者预付数量可观的定金后逃之夭夭。
3.“一女多嫁”
“房串串”利用时间差,先后把不同的买主带至同一处房屋勘测,一旦看中,立即要求被带者在一定期限内付清事先商定的价款,然后放手让求购者自行去“撞车”。
4.伪造产权证
“房串串”在利欲熏心行为的驱使下,伪造房屋产权证书和房地产行政管理单位公章,以事实上不存在的房产去蒙蔽求购者。
5.篡改建筑面积
当“房串串”得知某房主准备出售、出租个人的房屋信息时,就会主动吹嘘受某某买主之托欲予购买或租用。待将房屋的产权证拿到手后,马上动手在房屋产权证上做“放大处理”,然后通过漫天要价,暗中吃掉当中悬空的“泡沫效益”。

买卖二手房注意的陷阱有哪些

凡事都有利弊,买卖房子也不例外,尤其是二手房。不要看二手房的价格便宜,里面所隐藏的陷阱可不少,那么买卖二手房注意的陷阱呢? 买卖二手房注意的陷阱有哪些 1、二手房产权状况不明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司法机关裁定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定房产权利的房屋是不允许对外出售的。若房屋设定有抵押,房产交易中心是不会帮你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的。 2、二手房房屋类型不明 如今市面上的二手房房屋,大多是以商品住宅楼为主,但是也不排除存在少部分的使用权房。如果此类使用权房未取得产权证,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是绝对不允许对外的。另外,若你购买的是非居住用房,则该房屋类型必须是商住两用房。 3、合同签订人身份不明 通

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有什么常见购房陷阱

法律分析: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常见的购房陷阱:

1.物业管理费有拖欠。有些售房者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方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方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2.房屋手续不齐全。

3.房屋在出租中。如果买方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方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二手房买卖陷阱有哪些

陷阱一:中介公司将《买卖合同》与《居间合同》合二为一。 陷阱二:中介公司故意不履行解释居间报酬所对应的具体含义的义务。 陷阱三:中介公司故意以口头形式作出部分承诺。 陷阱四:中介公司诱使购房人签订规避中介公司责任与风险的文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房地产经纪 机构签订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前,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和 房屋买卖合同 或者 房屋租赁合同 的相关内容,并书面告知下列事项: (一)是否与委托房屋有利害关系; (二)应当由委托人协助的事宜、提供的资料; (三)委托房屋的市场参考价格; (四)房屋交易的一般程序及可能存在的风险; (五)房屋交易涉及的税费; (六)经纪服务的内容及完成标准; (七)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和支付时间; (八)其他需要告知的事项。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