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怎么买

我国市面上房屋的种类很多,除了商品房、公租房、公寓之外,还有经济适用房,而不同的房屋,购房方法是不同。那么经济适用房怎么买呢?经济适用房购买时应该注意什么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经济适用房怎么买: 1、申购人要先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然后按要求填写,再由申购人单位进行初审,证明其收入、住房状况。申购人无单位的,则要街道办进行初审。 2、申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各分局提交《申购表》、申购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各分局要在40个工作日内对申购人进行复审,对复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申购受理单》,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购人理由。 经济适用房购买时应该注

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有哪些

随着房价不断上涨的趋势,现如今买不起房的人越来越多,更别说经济方面比较困难的人。因此,我国政府为此专门推了一种经济适用房,帮助经济困难的人解决住房问题。那么,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有哪些呢?购买经济适用房须注意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经济适用房购买条件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1、购房者必须持有5年以上的本市城镇户口。2、在房屋所在地无房或是住房困难的家庭。3、购房者的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中低收入标准。4、购房者年龄必须在28周岁以上,且在所在地无房的人。5、户型面积方面有限定,例如单身购房者只限购买60平米的经济适用房。 购买经济适用房须注意事项 1、购买经济适用房前,需要先根据自己的工

经济适用房购买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住房:(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具体到当地房管部门咨询。以上就是经济适用房购买的答案了。【法律条文】:《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现如今的保障性住房不少,譬如公租房、廉租房、安置房、安居房等等,经济适用房也是保障性住房的一种,是由国家建设计划安排下建设的住宅,采用统一下达计划、行政划拨土地、免收土地出让金等方式来建设,而批地收费减半、出售实行政府指导价,需要符合相关条件才能购买,那么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一、购买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中任意一人,具有满五年的该区常住居民户口;2、单身无房户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3、申请家庭目前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要低于该市统计局每年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二、购买经济适用房要注意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为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所居住房屋在2004年1月1日以后拆迁;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上年收入线标准现按42000元核定);实行货币安置的拆迁户,平房拆迁补偿安置费低于10万元、楼房低于18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以上是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内容【法律条文】:《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