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可以贷款吗
首先,表面的直接的原因你已经自问自答了,而且回答正确。\x0d\x0a其次,深层次原因在于经济适用房制度设计上的悖论。\x0d\x0a 既然是针对穷人购房,则贷款应是顺理成章的事。但面临房屋产权关系上购买者只部分拥有,造成抵押关系复杂化了。还有就是银行是商业行为,不会轻易将资金放贷给还款能力差的人。美国的次贷危机原因,中国的金融机构已经吸取教训了。 \x0d\x0a 所以解决该问题的出路,在于政府进一步完善制度,协调各方或出面指定担保方,使政府行为与商业行为畅通对接。楼上朋友的方法属于只在目前法则下打转转,行不通的。经济适用房可以贷款吗
法律主观:
首先,银行发放贷款的前提主要看 抵押 房屋的产权,这样,即使出现坏帐等情况,银行也比较容易处理。因此,只要购买已取得完全产权的 经济适用房 ,符合购买条件的 购房 者就可以申请贷款。而由于5年以内的经济适用房是有限产权,即购房者只拥有“ 房屋所有权 ”,而没有“ 土地使用权 ”。这样一来,银行信贷安全将无法保证,因此,各银行不对5年内经济适用房发放贷款。 其次,购房者在保留基本装修费用和家庭应急存款的基础上支付首付,可适当多申请一些贷款。 第三,同样的贷款额度,贷款年限越短,月还款压力就越大,单纯为了节省利息,而承担高月供,是中低收入家庭的大忌。 第四,对于绝大多数的中低收入家庭来说,选择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比较合适,虽然利息支出总额可能比等额本金稍微多一点,但是却可以大大缓解贷款压力,有利于做出家庭长期理财规划。 上文的内容是关于经济适用房可以贷款吗的
法律客观: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九条
经济适用房可以抵押贷款吗?
可以申请银行贷款。
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第九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供应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扩展资料:
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五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经济房可以申请贷款么
经济房可以申请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既可以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也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当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账户还需满足对应的条件。经济适用房申请贷款时,除了需要提交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申请材料之外,还需要提供准予购买经济使用住房的证明文件,一般由当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出具,看申请者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低收入水平、住房是否符合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申请贷款流程是什么:
1、贷款购房者首先向银行咨询贷款条件及所需提供材料;
2、贷款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
3、贷款购房者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申请材料;
4、由银行到房地局查询家庭房屋套数;
5、进入正式贷款审批流程,由银行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给申请人发放贷款;
6、由借款人确认审批结论或追加提供辅助材料;
7、经双方确认,银行审批通过,办理备案、抵押手续,正式放款后,贷款购房者按照规定的还款方式,按时归还贷款。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九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经济适用房可以抵押贷款吗?
可以申请银行贷款。
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第九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供应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扩展资料:
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五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的经济收入的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