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主观:
经适房可以 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须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 住房公积金 ,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并具有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经济收入的证明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住房公积金 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法律客观: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 退休 的; 3、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 住房贷款 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 北京 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 商品房 ,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 的; 10、在职期间判处 死刑 、判处无期徒刑或 有期徒刑 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 退休年龄 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 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经济适用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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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在的居家生活中,很多朋友热衷于买房,因为房子关系到我们的基本生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些朋友在购买经济适用房时不知道可不可以用公积金来贷款,下面就由小编来为大家简单地介绍一下,希望可以带来帮助。
一、经济适用房可以公积金贷款吗
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但是要满足下面的条件:贷款人公积金缴纳的时间不得低于一年,并且申请贷款的时候依然在缴纳公积金。如果满足这个条件,就可以去公积金办事大厅和银行办理相关的手续,记得带上个人的身份证件。
二、买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1、现在房子的性质有很多种,比如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等,我们在购买之前一定要了解一下各种房屋的优缺点,然后再进行合适的选择。
2、如果是贷款买房我,们一定要保证自己有足够的收入偿还每个月的贷款,因为贷款买房之后银行会要求我们每个月偿还本金利息,如果经济能力不足,日后的压力就会变得很大。
3、在填写房产证上的名字时,一定要与配偶以及父母协商好,不要自己做主,否则日后可能会发生矛盾和争执,这个时候处理起来就会相对麻烦。
4、买房一定要选择合适的住址,房子周围一定要安静,不要过于吵闹,如果有工地在施工,那么最好就不要选择这种地方,因为日后的休息生活可能会大受影响;房子附近最好有交通点,一些朋友出行都是靠公交车和地铁。如果有这些站台,出行就会变得方便很多。
小编总结: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有关经济适用房可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大家在想要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之前,可以参照上述内容了解一下相关事项。想要了解更多的内容,请关注齐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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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杭州买经济适用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么?
可以申请,但不能提取公积金来做首付。
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但是你得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申请人须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可以的,一、申请贷款的条件
1、申请借款人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并且仍继续正常缴存;2、职工或其本人的父母(或子女)购买、建造普通自住住房。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市房产局已备案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及预交房价总额20%以上的首付款单据(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提供原件核对);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户口簿,户口未并户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提供原件核对);未婚或单身的需提供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3、借款人填写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4、担保公司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担保承诺书》(一式二份);5、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一式三份)。可以的。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三)购、建不同类型的住房,首付款比例等条件如下: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的,所购住房应属公积金中心与开发公司签订贷款合作协议的楼盘;对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家庭,首付比例不低于购房款的30%;同时不低于楼盘合作协议中约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到您。感谢您对看房网的支持,祝您购房愉快!
经济适用房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吗
经济适用房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只要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具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一、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经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但本人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
三、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注意:
1、上述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
2、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条件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条件两项必须同时满足。
3、补缴不能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的时间提前。
4、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帐户且处于缴存状态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扩展资料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注意事项
1、 没有不良还款记录;
2、 应征得原贷款银行的同意;
3、 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应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手续;
4、 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的借款本金,且不得超过房屋原购买价格、房屋评估价值低者的六成;
5、 原借款余额超过转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部分,由新借款人(或借款人)自筹,并与转公积金贷款一并用于提前偿还原借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贷款
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申请贷款的条件:
申请借款人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并且仍继续正常缴存;
职工或其本人的父母(或子女)购买、建造普通自住住房。
需要提供的材料:
市房产局已备案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及预交房价总额20%以上的首付款单据(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户口簿,户口未并户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提供原件核对);未婚或单身的需提供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借款人填写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
担保公司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担保承诺书》(一式二份);
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一式三份)。
抵押及担保方式 :
借款人须用新购住房(备案合同)作抵押,同时须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借款人已用新购住房办理了部分银行按揭,再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除用现有住房作抵押外,同时需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贷款的最高额度 :
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为20万元,一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为15万元;
最高可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如该套住房已办理了银行按揭,则公积金贷款额度加银行按揭部分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
用现有住房作抵押时,贷款额度不超过担保公司确认的房屋认定价值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