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使用年限是多少年?到期后怎么办?

商品房主要指的是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有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而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一般商品房使用年限指的是房子的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年限在70年。如果使用年限到期以后,根据国家相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般商品房使用年限指的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而它的建筑产权是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在我国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当住宅建设的商品房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这使得住宅业主感到安心。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消除了二手房购买者对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后顾之忧,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虽然《物权法》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对商业和综合建设用地如何处理,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不过,随着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将对《物权法》相关部分进行补充。商品房产权年限是70年,其实所谓的商品房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最后土地使用年限)2、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只用补交地税就可以了。因为土地年限到了。但房子还是属于你的。
3、如果房子要拆了。政府会重新给你重新分配。使用年限也是重新计算的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而所购买的房产只要拥有合法的产权证,就是个人的私有产,只要房产还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一条规定说明,土地使用年限届满时,使用者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可以申请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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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到期70年后怎么处置

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后处理方式如下: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的费用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
2、非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按照法律或行政法规处理。
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因为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到期,房主需要交钱续用,相反,如果国家不让继续使用,房主同样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等。所以,购房者不用太过担心商品房70年产权问题。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房屋年限到期后的处理

一、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怎么办?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49条对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规定: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时间届满时,可以自动续期。2、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它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二、房屋产权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房屋产权年限起始日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将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来延续使用年限,新实施的物权法规定住宅使用70年后自动续期,对于其他性质下的土地到期后如何处理并没做详细的规定,通常都是需要向管理部门申请,通过审批之后交纳一定的费用续期。
三、不同性质土地的年限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划分: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因此,只要该房屋是住宅楼,产权年限的问题基本不会影响到我们的生活。至于其他的房屋产权年限,类似于商业楼,这些性质的房子产权年限在到期以后,还是应该注重于本省国土部门规定的续期政策。目前我国的土地管理政策已经初步奠定了大的指导方针,随着时代的进步虽然会不断的调整,但也不会侵犯到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的。
1、续费续期:房屋业主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申请获得批准之后,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
2、国家收回土地房屋,并一次性给予赔偿。
3、危房拆迁补偿。房屋产权到期后或者是还未到期便有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
产权年限
1、土地使用权
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2、房屋所有权
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房屋产权到期后,缴纳了续期费用,房子还属于自己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一条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房屋使用年限到期后怎么办

购买的房屋根据土地年限有使用年限限制,一般普通住宅是70年,商业住宅是40年,那么房屋使用年限到期后该怎么办呢?
房屋使用年限到期后可以续费继续使用。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房屋使用年限是指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房屋所有权是没有期限限制的,根据规定,住宅用地使用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使用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使用权为40年。

70年产权房屋到期处理方式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房屋外,其它的房屋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房屋产权年限起算时间房屋产权年限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个是土地使用年限。
一般来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是40年,都是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大家要注意,这里所说的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而房屋其实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之日算起的,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年才会出售,到购房者手里的使用年限就不到70年了。

商品房使用年限是多少年?到期后怎么办?

一般商品房使用年限指的是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而它的建筑产权是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在我国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当住宅建设的商品房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这使得住宅业主感到安心。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消除了二手房购买者对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后顾之忧,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虽然《物权法》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对商业和综合建设用地如何处理,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不过,随着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将对《物权法》相关部分进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