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报建需要什么资料

农村建房应当提交什么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宅基地使用权证4、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5、村民住房平面图。因为各地报建时要提供的材料是有差别的,具体还是要以当地的报建单位为准。农村自建房申请宅基地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农村自建房报建要符合哪些条件
1、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2、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3、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
4、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5、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6、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农村自建房去哪里报建

向村委申请。
农村自建房由当地的规划建设局审批。
一、农村自建房审批办理程序: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二、农村建房需要注意的问题
1、 自建房要选择好的建造团队,要有建筑草图。
2、自建房要监工保障,保证建房质量,要准备钢材,砖瓦,水泥等材料。
3、自建房要建房涉及到占用公共道路的问题,要处理好邻里关系。要写一张建筑合同,这样在结算的时候才能有据可谈,避免结算出现问题。
4、自建房要设计好地下管道到问题,一劳永逸,要不然麻烦大了。
5、自建房要不要忘了线路铺设。要保证墙体垂直。
6、自建房要准备门窗,好预留门窗大小。
7、自建房如果是楼房建设要注意给邻居的遮荫问题,处理好自己楼房的面积和结构合理。
8、自建房要准备动力电源。
9、自建房要选择好建房季节,最好是正月过后就建。
10、自建房地基一定要处理好。
三、农村村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现在住房影响乡(镇)村建设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2、农村村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经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地迁入的农户无住房的;
4、集体组织招聘的技术人员要求在当地落户且户口已迁入的;
5、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需要建房而又无宅基地的。
法律依据
《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村庄、集镇建设规划,应当在村庄、集镇总体规划指导下,具体安排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
集镇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住宅、乡(镇)村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用地规模,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近期建设工程以及重点地段建设具体安排。
村庄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参照集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内容,主要对住宅和供水、供电、道路、绿化、环境卫生以及生产配套设施作出具体安排。

宅基地报建流程和所需要资料

【法律分析】
一、宅基地报建流程 1、由建房户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2、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并加盖公章(部分地区为村委会初审)。 3、镇政府进行初审,并负责调地工作。 4、镇政府分村定期、定点张榜公布初审。 5、报市(县)级主管部门联合审批。 6、镇政府收取建房费用,核发相关的《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7、农村建房户开工前必须先报告给镇政府,镇政府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实行建设全程管理。 8、建房竣工后,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 二、宅基地报建条件 1、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2、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一般可以利用年度计划以及村镇建设的相关规划; 3、农村居民建房都有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一般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则为140平方米; 4、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5、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一般都不予批准;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进行购买宅基地。 三、宅基地的审批程序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后,一般都报县人民政府进行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以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进行批放宅基地,并发放相关的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看是否按批准的面积和要求进行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农村如何申请自建房

现在农村的条件越来越好了,很多人也愿意回到农村发展,我们看看农村如何申请自建房?

申请人户籍必须在本村内,由申请人向村委提出个人建房申请。

村里通过召开村委会、党员和村民代表会征求意见,无异议后进行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村委负责人到当地所在镇规划办领取申请审批表,填写上报。

申请人要准备身份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四邻意见证明(注明是否同意建设),房屋平面图以及效果图等材料一份。对于村内有房再申请的,必须是现有房屋有潜在居住隐患;无住房的须经国土部门划空宅基地;户口已迁出本村的,另行规定。

经该村所在管区、国土、规划等部门审核把关,符合条件的报分管领导。

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镇主要领导审批,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依法按程序建设。

农村自建房审批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自建房报建去当地的规划建设局审批。
农村自建房审批办理程序如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农村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每户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农村联排别墅不得超过四层,每户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450平方米; 各村应根据本村的风俗、民情研究确定固定的一种住宅建筑方案,形成统一风格,采用坡屋顶建筑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