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的地被别人办了土地证

法律分析:这属于土地使用权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当先向乡(镇)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不存在权属争议,就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第七十七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我的地却被别人登了土地证,怎么办?

首先:上辈人留下的一块地它不属于遗产,应为集体土地。第二:你属于非农人口的话,你没有权利享受集体土地。第三:若你和你伯伯户口性质一样,他又进行了登记,你可以找土地登记机关进行协商处理,属于你的那一份证据确凿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然,一个土地证不可以登两个人的名字,也不能两个土地证!

自家宅基地被别人办理了土地证怎么解决?

自家宅基地,哪你家应该有宅基地的批文,证明文件吧,没有说明不是你家的,有证就可以去村里找村书记,不管去区里,市里

我的耕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别人确权,怎么要回来?

一、确权原则 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4、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5、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二、确权方法 1、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 2、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 3、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与特殊区域内部门管理权的关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关系。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因此,确

12345的回复我的土地被别人办理了土地证我也不找证具了复议可以吗

复议可以。

行政复议中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的条件。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条第三款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行政复议中的第三人应当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即作为复议标的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复议处理结果可能影响其法律上或者事实上的权利义务。

作为行政复议第三人参加到行政复议程序中有两种情形:

一、行政复议机关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依职权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二、第三人认为其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因此,第三人参加到行政复议中是已经开始的行政复议,即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行政复议申请时,或者行政复议程序已经结束,都不存在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的情形。

同时,第三人参加复议还须经过行政复议机关批准。法律上规定第三人可以参加行政复议,一方面是要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要保护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行政复议活动受不必要的干扰,以维护行政行为的公正、合理,从而保障行政管理有效实施。



申请人能否在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时直接列明行政复议第三人:

根据上述规定,行政复议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在法律上仅规定了两种情形,且上述两种情形的出现均是在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因此,法律并未规定申请人可以在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时,直接列明行政复议第三人。故申请人在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时,不能直接列明行政复议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