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房产证之前可以办更名吗

法律分析:
能改名字,只要手上有购房合同就能改。不过要分情况的,一是未完成网签和备案,因为不涉及房管部门,仅相当于换一个人和开发商签合同而已,开发商一般都会同意。二是完成网签和备案,则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征得开发商同意,撤销现有购房合同,并和新的购房者签约重新备案。只要没下房本前,都是可以更名的。因为没有房产证,只有购房合同是不能进行更名操作的,因为已经在房管局备案了,以后出房产证还是原来房主的名字。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办理更名的情况主要分为直接添加、赠与。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产权人”一栏信息,填写的人名及数量与购房合同应完全一致。特殊情况下,可以不一致。此处的特殊情况,无外乎两种情况:一是合同上某个购房人,在办证时已经死亡了。二是合同上某个购房人,在办证时已经经公安部门同意,改名字了,例如原先叫张三,现在这人改名叫张四。为了证明发生改名字的合法性,办证申请人需提交相关补充资料:亡故的,要有死亡证明,以及它那份额的财产(特指房产)的继承协议书,协议书须经公证处公证;改名字的,要凭户口本上记录——“姓名”与“曾用名”所载。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衍生问题:
房产证怎么更名?
房产证更名的话有三种常规方式,买卖、赠与和直接加名字。交易的话直接走正常房产交易流程即可。赠与的话到相关部门做好公证,然后带齐证件到房管局过户即可。加名字的流程和上述两种一样,有血缘关系的可以赠与加名,没有血缘关系只能通过买卖流程加名。

房产证没下来可以改户主名吗

房产证没下来可以改户主名字。购房合同在没有备案之前可以更名,具体情况如下:
1、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只需同开发商协商,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更名需支付相关手续费用;
2、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商品房尚未竣工验收,在产权证办出来以后,房屋所有人能否更名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需要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此种情况还是可以更名的;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但是,把之前签订的合同注销,重新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即可;
3、房产证正在办理中,但尚未出证,此种情况下更名需要按规定支付相关税费。
办理房证流程如下:
1、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并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3、审核材料;
4、符合登记条件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房产证没办下来之前能改名字吗

需要看具体情况。1、第一种,如果此处房产是全款购买,那就可以更名,新旧房主去开发商或售房处直接更改底单,就可以了。2、第二种,原房主是贷款购买的,那就更不了名了。因为办理贷款的时候该处房产需要在银行做登记,同时银行会在房产处备案,所以此处房产已经在房产处挂名了,也就是说,要更名开发商说了不算,必须到房产处更名,到房产处更名就属于二手房手续更名了,首要前提必须等房产证下来。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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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没办下来之前能改名字吗?

房产证在未办理出来之前是不能变更户主的,也就是不能过户或更名的。需要先将 房产证办理 出来,且房贷已经还清,必须提供房产证,撤销抵押后才可以办理更名或过户。必须提供房产证。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等。

房产证办理之前可以改名字吗?

房产证在未办理出来之前是不能变更户主的,也就是不能过户或更名的。需要先将房产证办理出来,且房贷已经还清,撤销抵押后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产权人”一栏信息,填写的人名及数量与购房合同应完全一致。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扩展资料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