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不能办房产证怎么办啊?

经济适用房的土地性质就是划拨的,照样可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是房产证上会注明该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房,土地性质为划拨。

1、划拨地上新建的房屋办理产权证:只要审批手续齐全,就可以办理产权证;

2、划拨地上原有的房屋办理权属过户:需要先将划拨地变为出让地,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扩展资料:

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为国有划拨用地的价值认定及其估价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的规定,国有划拨用地是指国家机关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等等。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也是国家在一定年期内,继续向土地使用者无偿提供生产经营的场地。

划拨土地的价值属性已经在我国房地产市场经济中有所体现,明晰这些价值属性及其结构,对于提高土地集约化效益,合理进行土地收益的分配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划拨土地

划拨土地建的房子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法律分析:划拨土地可以办房产证。划拨的土地是可以上市交易并顺利办理房产证的,只需要在办理登记前及时补缴齐全土地出让金,之后按照办理流程申请房产证即可。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国有划拨土地能办土地证和房产证吗?

国有划拨土地能办土地证和房产证,但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缴纳后直接去房管局办理即可。

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在成本构成上的差别在于有没有交出让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第33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是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

标定地价由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基准地价,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期限和地块条件核定。

扩展资料:

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法

一、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

二、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

三、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

四、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返还方式

第一、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建设购买安置回迁房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购入土地100亩,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出让合同价格为10000 万元,企业已缴纳10000 万元。协议约定,在土地出让金入库后以财政支持的方式给予乙方补助3000万元,用于该项目100亩回迁房建设,回迁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动迁户。

第二、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拆迁(代理拆迁、拆迁补偿)

目前招拍挂制度要求土地以“熟地”出让,但现实工作中一些开发商先期介入拆迁,政府或生地招拍挂,由开发商代为拆迁。在开发商交纳土地出让金后,政府部门对开发商进行部分返还,用于拆迁或安置补偿。

某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购入土地100亩,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出让合同价格为10000 万元,企业已缴纳10000 万元。

协议约定,在土地出让金入库后以财政支持的方式给予乙方补助3000万元,用于该项目10000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拆迁费用支出。

国土部门委托房地产开发公司代理进行建筑物拆除、平整土地并代委托方向原土地使用权人支付拆迁补偿费。约定返还的3000万中,用于拆迁费用1000万元,用于动迁户补偿2000万元。企业实际向动迁户支付补偿款1500万元。

第三、政府主导拆迁,土地出让金返还用于开发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目前招拍挂制度要求土地以“熟地”出让,但现实工作中一些先期介入,或生地招拍挂,政府为减轻开发商的负担,对开发商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部分进行返还。

一般情况下,由于实施了土地的储备制度,政府将生地转化为熟地后再进行“招拍挂”,动拆迁问题已妥善得到解决,土地的开发工作也已经基本完成,周边的市政建设将逐步完善,水、电、煤等市政都有计划地分配到位。

即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开始前,国土部门已将拟出让的土地处置为净地,即权属明晰、界址清楚、地面平整、无地面附着物的宗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出让金

土地性质为划拨的安置房,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要怎么办理?

。安置房是否能取得房产证不能一概而论,这需要看其拥有的产权是否是全产权,以及拆迁协议上的相关规定。安置房如果是国有土地就可办理到房产证可以上市交易,但是有些是永远拿不到房产证的,比如集体土地,有些是拿到了短时间内不能交易的,比如一些拆迁安置房  首先,弄清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房产证办理是至关重要的,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

划拨土地可以办房产证吗

法律分析:划拨土地可以办房产证, 以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没有具体的使用年限,只要地上物不灭失、国家不征用,土地使用权就存在。但划拔土地上的房屋在转让时,需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转让审批手续,补交土地出让金。目前,此类情况均为房改房、集资房、解困房等政策性房屋。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通常主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所需时间大约为20~60日不等,因此在收房入住后的两三个月之后,可以向开发商询问办理初始登记的情况,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站进行查询。为确保自己的利益,在《购房合同》中应对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时限加以约定,尤其是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的最后期限以及办理完毕后的“及时通知义务”等,明确不及时办理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