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查询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首先住房公积金卡实行密码管理,密码由6位数字组成,住房公积金卡的初始密码为本卡帐号的后6位。若未修改过密码,恭喜你,你已经找回密码了。 若修改过密码也实在难以记起密码。先挂失!通过客服热线96688或公积金网站先办理挂失. 必须在挂失的五个工作人后,十五个工作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帐户所在区的公积金办事处领取新的住房公积金密码即可。 修改密码:若没有忘记密码。但是老密码过于复杂,想要修改。可以提供持卡人身份证号、公积金卡号和6位公积金账户密码,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电话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修改其密码。

公积金查询密码忘记了怎么找回

品牌型号:iPhone14Pro

系统版本:iOS16.1

软件版本360浏览器10.23

公积金查询密码忘记了找回可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找回。具体步骤如下: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找回

1、点击找回密码

打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登录页面点击找回密码。

2、选择找回方式

然后选择一个找回方式,点击找回。

3、即可成功

最后输入验证信息,即可成功找回密码。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登录密码忘了怎么办?

公积金登录密码忘了如下\x0d\x0a\x0d\x0a 1、身份证查询的话,有公积金联名卡的话,密码是身份证后四位加00,如果没有公积金的联名卡,你是无法在网上查询自己的账户的。可以拿身份证到任何一个管理部柜台查询。\x0d\x0a\x0d\x0a  2、如果没有进行过住房公积金密码修改的话,可以用公积金对账簿号的后六位找加密码 。\x0d\x0a\x0d\x0a  3、若您的住房公积金密码丢失,可以先通过客服热线96688或公积金网站先办理挂失,在挂失生效5个工作日后15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帐户所在区的公积金办事处领取新的北京住房公积金密码即可。\x0d\x0a\x0d\x0a  4、如果住房公积金密码遗忘时,职工需要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住房公积金所属任一办事处填写《住房公积金卡挂失申请书》办理口头挂失,并于口头挂失成功后五日内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卡挂失申请书》 到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办事处办理正式挂失(即书面挂失)\x0d\x0a\x0d\x0a  5、如果会员住房公积金密码 。会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公积金会员卡,到“中心”综合服务科填写《园区公积金密码挂失重置申请表》,办理公积金密码挂失手续。“中心”确认后,将会员的公积金密码挂失信息公示在公积金网站 会员在办理公积金密码挂失手续5个工作日后,到“中心”获取新的公积金密码 会员应牢记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公积金密码。

住房公积金的登陆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职工忘记公积密码可以根据情况通过以下方式找回密码:

1、职工同一日输入3次密码错误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会自动锁定,锁定后职工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密码挂失,或者等次日自动解锁。

2、遗忘公积金账户密码的,职工可以携带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到任意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密码挂失,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并重新设置密码。

3、如果职工没有进行过住房公积金密码修改的话,可以用公积金对账簿号的后六位查找加密。

4、如果可以提供持卡人身份证号、公积金卡号和6位公积金账户密码,也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电话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修改其密码。

扩展资料

继央行宣布降息后,2015年8月26日上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降息的通知:自26日起,下调北京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下调至2.75%;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由3.5%下调至3.25%。这是今年以来公积金的第4次降息。

根据通知,8月26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8月26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8月26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密码忘记了怎么找回

法律分析:第1种方式,网上修改:

1、登录当地所属的住房公积金网,进入网上大厅。

2、选择贷款申报,再点击忘记密码。

3、填写登录的账号,验证一下身份,再设置新密码,点击完成就可以了。

第2种方式:柜台修改:

要提供个人的身份证,然后到公积金中心的柜台,由工作人员帮修改密码,这和到银行去修改密码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