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费是什么?

转租费是指承租人在剩余合同期限内征得房东合同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向第三人收取的费用。房屋转租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一般来说,转租期间的费用是由转租人承担,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没有说明转租费用,在经过房东同意之后,转租人也可以不用缴纳转租费。但如果房东一定要收转租费,那么理应由转租人承担。
一、转租费在哪些转租情况下合理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如何处理房屋转租纠纷
(1)转租合同有效的条件:除了应具备一般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征得原出租人的同意;
2、转租合同约定的租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期,超过部分无效。
(2)出租人将物业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又将该物业转租他人(即受转租人)。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涉及受转租人的权利、义务的,应将受转租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3)出租人将物业出租给承租人,承租人将该物业办成某类专业市场后,又分割成多个小单元转租给众多受转租人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纠纷,若出租人只起诉要求支付欠租及违约金的,因不涉及众多受转租人实际使用的物业,可不列受转租人为案件的第三人,这样既能顺利解决纠纷,又避免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庞大的诉讼主体。
若出租人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则应先审查是否确需解除合同:如确需解除,则应将众多受转租人列为案件第三人,因出租人解除合同、收回物业的行为势必影响受转租人对该物业的使用及装修权益等;如无需解除合同,则不列受转租人为案件第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五十五条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租期未满房东转租的是否需要支付转让费

房东跟租客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里面有约定租期,在租期还没有完结的时候,房东可能会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个人。租期未满房东转租的,一般不需要支付转让费。下面我给您主要介绍相关知识。
一、租期未满房东转租的是否需要支付转让费
1、租期未满房东转租的,一般不需要支付转让费。这时候房东转租并不会一定损害承租人的合法权益,其只是用行动表明不想给承租人续租而已。当然了,承租人可以继续向房东支付租金并协商转让费事宜,要是仍未自己权益受损的,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房合同到期房东收转让费合理吗
1、合同到期房东无权收转让费。
2、房屋租赁到期后未续签书面租赁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可以随时通知房东终止租赁关系,并要求退还押金.房东收取你的转让费无法律依据。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转让费是指在租赁期内,如果下家经营者希望获得店面经营权,向原经营者支付的一定转租费用。转让费一般包含原经营者的装修费,杂费和其他相关成本。店面转让不一定都有转让费,但多数转让费是一级转一级转下去。
5、转让费数额可以不告知房东,但新的租约合同必须房内东、原经营者、下家经营者三方签订。
租期未满房东转租的是否需要支付转让费?在租期还没有到的时候,房东是无权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如果贸然转租肯定是会有法律责任要求承担。。

房子转租还要交房租吗

法律分析:房子转租需要交房租。 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想转租房子需要得到房东的书面同意,否则房东有权利不承认转租合同,而且会涉及到您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我的房子要转租,但是房东要求我给转租费,一个月的房租费这合理吗?

合理。根据法律规定,承租人要转租房子的,需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因此,如果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的转租行为是无权处分,如果出租人否认转租合同的效力,转租合同是无效的。因此,房东是有权要求承租人提供一定份额的转租费的。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想要转租房屋的,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如果没有征得出租人的同意而私自转租的,是无权处分。无权处分行为合同效力待定,如果房东追认转租合同,那么转租合同有效;如果房东否认转租合同,那么转租合同无效,此时房东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转租合同无效。因此,转租必须得到房东的同意。既然必须得到房东的同意,民法规定了意思自治原则,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契约债权人享有什么范围内的权利,契约债务人承担什么范围内的义务,完全由契约当事人在自由的基础上确定。一旦他们在自由的基础上确定了契约的内容、债权人的权利和债务人的义务,则仅仅契约确定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仅仅契约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效力,超过契约所规定的内容的范围或者权利义务范围,契约对当事人没有约束力,因为契约所规定的内容、权利和义务是当事人作出同意的,是他们真实意图、意志、意思的体现。因此房东可以和转租人自行协定收费事宜,一个月的收费也是合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转租费应该是谁交

一般来说,转租期间的费用是由转租人承担,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没有说明转租费用的话,在经过房东同意之后,转租人也可以不用缴纳转租费。但如果房东一定要收转租费的话,那么理应由转租人承担。
转让费是指承租人在店铺租赁期内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将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剩余的租赁期,连同承租人的装修、原购买的设备、经营项目(货物、特许经营许可费、其他进项)一并转让。可转让资产)支付给下一个承租人,其向下一个租户收取的超过应收取房租的费用为转让费。
转让费一般包括原经营者的装修费、杂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店铺转帐不一定有转帐费用,但大多数转帐费用都是从一个级别转移到另一个级别。
哪些房屋不能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三种房屋不得转租。
2、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约定转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只有在征得出租人同意后才可以转租房屋;未征得出租人同意转租房屋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可以不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在签订转租合同前应当书面告知出租人,否则出租人也可解除租赁合同。
3、房屋转租期间,原先的租赁合同发生变更,影响转租合同履行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变更;租赁合同解除的,转租合同应当随之解除。
4、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最后租期。
5、房屋转租期间,除房东和转租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原房客应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如按时交付租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