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个人所得税由哪方出?

买房时个人所得税由卖家出,也就是卖方出售房子会产生个人收入所得税,需要卖方按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的税率缴纳。

但由于现在交易中大多数售房方都选择的净收价,也就表示买卖双方的税都应由买方承担。其中个人所得税比例:

1、普通住宅:总价*1%或(总价-成本)*20%;

2、受赠或继承所得按总价*20%征收;

3、购买满5年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交。

扩展资料

征收条件以家庭为单位出售非唯一住房需缴纳个人房转让所得税。在这里有两个条件:

1、家庭唯一住宅。

2、购买时间超过5年。

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家庭唯一住宅但是购买时间不足5年则需要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先缴纳。

若在一年以内能够重新购买房产并取得产权则可以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具体退还额度按照两套房产交易价格较低的1%退还。

地税局会审核卖方夫妻双方名下是否有其他房产作为家庭唯一住宅的依据,其中包括虽然产权证没有下放但是房管部门已经备案登记的住房(不包含非住宅类房产)。

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且地税局在征税过程中对于营业税缴纳差额的情况,个人所得税也必须征收差额的2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个税

我现在已经买的二手房还没办理房产证,想要取回住房公积金,请问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有契税完税么?

对于购置房产而言,契税是在购置房屋时交纳的。在交清税款时,收税机关会交付两份凭证,一份是税单,类似于收据,税单上一般会有税务(财政)部门和收款国库(银行)的印章,这里,税单会有两联,一联为纳税人保存,一联需交房产登记部门用以核发产权登记证书只用;另一份就是完税证,大小较一张邮票略小一些,一般用于粘贴在房产证的首页,表示该房产为已税房产。如果没有交纳契税的(免征除外),房地产登记部门是无法核发产权登记证书的。 契税的征收机关,原为财政机关,目前,某些地方已变更为税务机关(地税),也有些地方尚未实行变更交接,仍为财政机关。你可以向当地财税机关咨询。 对于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无需契税完税证明(包括税

2022年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非销户提取及销户提取,这两种方式提取流程有哪些呢?申请材料有哪些呢?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重庆非销户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2.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且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提取额度不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首次提取但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首次及以后各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
4.职工及其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1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2租赁商品住房的,按照下列额度提取:主城区每月900元(10800元/年)、主城区以外区县每月600元(7200元/年);夫妻双方提取限额为:主城区每月1800元(21600元/年)、主城区以外区县每月1200元(14400元/年)。职工提供登记备案的租房合同及租房完税证明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一年的租赁费用。
5.缴存职工为农民工的
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重庆非销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
1职工购买商品房付清购房价款的,需提供全额不动产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经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或《重庆市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购买房改房的,需提供房改房购房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房改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3购买再交易房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协议)、过户完毕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契税完税凭证。
4购买拆迁安置房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5购买拍卖房的,需提供房屋拍卖确认书、购买拍卖房的发票或收据、房屋所有权证。
6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保障性住房销售部门签章的购房合同(协议)、房屋所有权证或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准购证明文件、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7直系亲属付清购买本款上述类型自住住房价款的, 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四、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1.偿还商业贷款本息且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
1房屋所有权证(或加盖相应不动产登记机关档案查询章或抵押银行印章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借款合同》或《抵押贷款合同》;
3首付款付款凭据(发票或收据)。以后各次办理时,应提供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
2.偿还商业贷款本息但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
1房屋所有权证(或加盖相应不动产登记机关档案查询章或抵押银行印章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2《借款合同》或《抵押贷款合同》;
3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以后各次办理时,应提供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
4配偶提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注意:职工提取购房首付款,无法提供首付款发票,只能提供首付款收据的,应当提供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重庆市预购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五、职工购买再交易住房偿还商业贷款的
1.偿还商业贷款本息且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
1房屋所有权证(或加盖相应不动产登记机关档案查询章或抵押银行印章的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购房合同(协议);
3《借款合同》或《抵押贷款合同》;
4首付款付款收据;
5全额不动产发票或含有计税价格的契税完税凭证。以后各次办理时,应提供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
2、偿还商业贷款本息但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
1房屋所有权证(或加盖相应不动产登记机关档案查询章或抵押银行印章的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2购房合同(协议);
3《借款合同》或《抵押贷款合同》;
4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以后各次办理时,应提供对应时段已偿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凭据(加盖银行鲜章)。
配偶提取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注意:职工提取首付款,如提供契税完税凭证且无计税金额(计税价格)的,还应当提供含有计税金额(计税价格)并加盖不动产登记机关或税务机关档案查询章的契税完税凭证查询结果。职工提供的首付款收据上的付款金额应同全额不动产发票上的购房总金额或契税完税凭证上的计税金额(计税价格)与职工借款金额之差一致,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
六、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的,只需填报提取申请表格;偿还公积金贴息贷款本息的,首次及以后各次提取时,不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配偶办理时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七、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1.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国土、规划或建设部门出具的建房批准证明文件、建房款或材料费发票。
2.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翻建费用发票。
3.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大修鉴定文件、大修费用发票。
备注: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
八、无房且租赁住房的
1.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自住的
1申请提取职工的身份证;
2与当地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机构签订的租房合同;
3租金缴纳证明;
4已婚职工应提供结婚证,单身职工应出具《单身声明》。
2.租赁商品房职工申请按照我市规定提取限额提取的
1申请提取职工的身份证;
2已婚职工应提供结婚证,单身职工应出具《单身声明》。
3.租赁商品房职工申请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的
1申请提取职工的身份证;
2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有效的租房合同;
3房租完税证明;
4已婚职工应提供结婚证,单身职工应出具《单身声明》
九、缴存人为农民工的,需提供农村户口证明。
十、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需提供《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十一、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住院专用收据(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
十二、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除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户口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重庆销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出具区(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离退休证明。
2.完全丧失, , 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 关系的,应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
3.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户口注销证明、出国定居证明;前往港澳的提供港澳身份证等证明文件。
4.调出本市的,需提供调函;户口迁出本市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等有关材料。同时,原则上还需提供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职工个人账户证明。
5.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或《失业证》。
6.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司法部门认定的死亡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提供继承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有效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公证机关的证明。
7.农民工或外地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农村户口证明或外地户口证明。

我是否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现在城镇归属相应的辖管市区可以在当地城市买房子,但是不可以去异地买房贷款,例如你在成都市的某个城镇或者县可以到市区成都贷款买房,但是你是南充市管辖的,那么就不可以去成都买房贷款,因为异地是不受理贷款房屋抵押这些手续的,在异地买房可以提出公积金. 公积金属于全国一致的,同一个公积金账户,但是要想申请贷款只能到用于当地买房的地区才可以贷款,因为涉及到你贷款时抵押手续,抵押的肯定是你当地的房产证,所以异地的房产证是不受理的,南充市成都市都有专门的公积金中心,所以都直辖本地公积金贷款发放由当地部门承担,异地概不受理. 申请住房贷款的必要条件: (一) 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本市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有房子,我可以以租房的名义提取公积金吗?

有房子是不可以以租房的名义提取公积金的。
个人建议:
公积金的提取有着非常严格的界定,我建议你最好携带相关证件到当地的房管局进行咨询,如果你已有的房子没有房产证的话,是可以以租房的名义申请提取公积金的,如果你的房子已经有产权证,那么你就属于有房产者再去租房的话是不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你如果想要使用公积金的话,那么可以以翻新大修也有的房子名义去提取公积金,我建议你在进行相关业务办理之前,最好携带相关证件去当地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办理。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
扩展资料: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