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可以办房产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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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过去,农户对于自己的房子是否有产权证并不在意,不过随着思维的转变,再加上房子作为不动产是主要财产之一,农民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也就会关注自己的房子能否办理房产证,那么农村自建房可以办房产证吗?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农村自建房可以办房产证吗
农村自住房可以办理产权证,但是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比方说本乡农户只有一处住宅,且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同时确实是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另外农村房屋房产证的办理不同于城市房屋的先买房后办证,而是需要先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才可以建房并领取房产证。
农村自建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一、申请条件
本乡农户且只有一个房子,户口所在地方是中心村,并且确实有建造住宅必要的农户。
二、提供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建房申请。
三、办理程序
首先要向村委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签字盖章,然后向乡建办提出申请,待他们同意后填写申请表并签字同意,最后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行政服务中心),之后建房户就可以领取产权证。
四、农村房产证办理费用
在农村办理这类证件的费用并不高,当然每个地方可能有所不一样,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的房管部门,费用一般是测绘费1元/_,登记费80元/宗。
小结:好了,以上就是关于农村自建房可以办房产证吗的内容介绍了,希望对您提供一些帮助,相信以后在农村自建房可以办房产证吗的过程中,朋友们会更加的得心应手,得到自己满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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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自建房可以办理房产证吗?

一、农村集体土地自建房是可以去办理房产证的。

二、办理农村宅基地房产证,需要准备如下资料:

由屋主本人拿着土地使用证,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到房管局大厅窗口办理,一般需要以下证件: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所以,想要办理农村房产证的,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上的材料。

对于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咨询。

三、办理的流程农村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二)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三)公告;

(四)审核;

(五)收费;

(六)记载于登记簿;

(七)发证。

四、宅基地通常是不可以买卖的,属于小产权房,只可以在集体内部买卖,不可以对外销售。

(1)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

(2)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3)国家明令禁止小产权房不能买卖的,但是对于拥有小产权房集体土地的本村户口的居民来讲是可以相互转让的,对于外村的户口居民来讲是不能买卖的。

扩展资料:

农村居民如何申请办理宅基地及建房手续: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宅基地的面积标准为:使用耕地的,最高不超过12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超过160平方米。

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或城管部门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自建房

农村建房房产证能办理吗?根据什么来办的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办理农村自建房房产证,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由于农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通过审批,因此,农村自建房房产证的办理不同于城市房屋的先买房后办证。而是需要先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才可以建房并领取房产证。

(一)、申请条件:本乡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村(屯),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二)、提供资料:

1、本人户口本,身份证;

2、建房申请

(三)、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服务)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一条 申请房屋登记,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登记材料。申请登记材料应当提供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交经有关机关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房屋登记。

自建房有房产证吗

农村自建房是有房产证的。办理农村自建房房产证,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由于农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通过审批,因此,农村自建房房产证的办理不同于城市房屋的先买房后办证。而是需要先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才可以建房并领取房产证。

一、自建房办理的步骤:
1、申请宅基地的使用权,向当地的房管局申请就可以。
2、需要施工验收以及房屋面积测绘等报告材料。会有专业的人员到现场勘查,然后再填写资料。
3、在审批成为合格的房屋后,可以办理房屋的产权证。
自建房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要提前准备好相应的手续,比如个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房屋审批的证明等,在上交之后,大概审查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可以办理。不过在办理之前可以提前了解一下相关的情况。
二、农村自建房房产证怎么办理
1、首先,如果想要建造自建房,必须要得到当地的相关部门的同意,所以我们应当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其中包括对建造自建房的土地的使用权、个人的身份证明等等。这里一定要注意,不管是填写的申请还是提供的材料,都一定要保证真实,绝对不能弄虚作假,否则如果被相关人员审查出来,将会不予通过。
2、有关人员对所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审核通过,即可建造自建房。
3、建造完房子之后,有关部门将会派人去自建房所在地对房屋进行数据的测量以及平面图的绘制,如果其符合城乡规划,那么将会同意发放房产证。
三、建造农村自建房的注意事项
1、我们一定不能私自建造自建房,而必须先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否则如果自行建造了,最后却不符合规划,可能会面临被拆除的风险。
2、其次,在建造自建房的过程中,因为会发生各种噪音,最好是选择在白天进行建房,休息日的时候最好不要施工。否则如果影响到了左邻右舍,可能会被对方投诉,这样会影响到邻居之间的和睦关系。
3、在建造之前,我们需要设计好房屋的具体面积以及各个部分,比如洗手间装在哪,要装多少个卧室等等,有了这些准备,建造起来才会变得方便一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
(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
(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
(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村自建房办理房产证可以吗

法律分析:可以。

农村自建房补办房产证的流程:

1、申请人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当地的房管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如果委托别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且要提交遗失补办房产证的书面申请。

2、房产档案馆查阅相关档案并且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到当地房管所指定的地方刊登原房产证遗失作废申明。

4、如果原房产证有办理抵押还没解除的要求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办房产证的同意书。

5、登报申明原房产证作废满六个月后就可以补办证登记手续了,满一个月以后就可以领取新的房产证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