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质量问题举报找哪个部门

法律主观:

开发商质量有问题找房屋质量行政主管机关:住建局解决。 住建局下属有个质监站,主要负责对房屋质量的检验。可以向其投诉,质监站在接到材料后,应当迅速进行调查,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除责令其赔偿购房者损失外,还要对其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投诉开发商找哪个部门?

如果购房者要投诉开发商是可以到当地的建设局或者房管局进行投诉的,在进行投诉时也是需要提交商品房购销合同的。如果在购房后进行验收时如果发现质量出现了问题后也是可以提出投诉的。一般情况下提出投诉申请时也是要向当地的房管局以及建设局提交相关的材料和证据。

一、投诉开发商找哪个部门?
投诉开发商找当地的住建局(或者建设局、房管局)。住建局会下设一个具体的管理科室(开发办)来管理开发商的经营行为。
如房屋质量问题,投诉方法如下:
(一)找开发商协商
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质量关系通过《商品房购销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来约束,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
(二)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
二、开发商逾期交房如何认定?
一般而言,出卖人认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买受人直接占有使用房屋,也就是俗称的“交钥匙”;而买受人则有可能认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不仅仅是交付房屋的占有,而且还包括交付房屋所有权证书。根据法律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在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房屋的交付使用为交付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出卖人对房屋的转移占有即为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使用。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的交付使用不仅是转移房屋占有,还应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的,出卖人则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此外,依照相关规定,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房屋的交付使用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且须经过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合格,否则,不能视为房屋已合格交付使用。
若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须同时具备钥匙已交付、竣工验收合格以及已通过消防验收,才视为房屋已实际交付使用。房屋管理行政部门出具的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是证明开发商所建房屋符合交付条件的重要依据。
开发商虽已取得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但房屋购买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具备合同约定条件的,不能认定房屋已符合交付条件。开发商以商品房已取得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为由,主张其已按约履行房屋交付义务不应承担逾期交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当购买了开发商的房屋后也是需要签订相应的购房合同的,那么在开发商与购房者进行交接手续时是需要对房屋的质量问题进行验收的,如果发现了任何的问题后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进行协商的,如果开发商不进行解决或者当事人对开发商的解决办法不满意时是可以进行投诉的。

开发商不交房找哪个部门投诉

开发商延期交房应该找房产局投诉或者消协等部门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延期交房是违约行为,但承担违约责任应当依据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可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来承担违约责任。 购房者应依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购房者应根据自己所要达到的目的,结合合同的具体约定,来行使自己的权利。
开发商延迟多久交房可以退房
1、延期交房经催告达到三个月后可以退房。
2、购房者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开发商约定合同最终履行期限;
3、催告达到3个月以上购房者可以行使解除权,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开发商违约交房,违反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关交房时间的条款,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找房管局投诉或者消协等部门解决延期交房是违约行为,但承担违约责任应当依据合同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可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来承担违约责任。购房者应依合同约定行使权力,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购房者应根据自己所要达到的目的,结合合同的具体约定,来行使自己的权力。解除权的行使期限为,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违约金可以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型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开发商逾期交付,购房者催告后应给予三个月的合理期限,期限届满的,开发商仍不能按时交付的,购房者请求解除合同方能得到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投诉开发商找什么部门

投诉开发商可以找当地的建设局或者房管局。如果通过投诉还是不能解决问题的话,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当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者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下由我为您介绍投诉开发商找什么部门以及如何投诉开发商等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投诉开发商找什么部门
如果购房者要投诉开发商是可以到当地的建设局或者房管局进行投诉的,在进行投诉时也是需要提交商品房购销合同的。如果在购房后进行验收时如果发现质量出现了问题后也是可以提出投诉的。一般情况下提出投诉申请时也是要向当地的房管局以及建设局提交相关的材料和证据。如房屋质量问题,投诉方法如下:
(一)找开发商协商。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质量关系通过《商品房购销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来约束,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
(二)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二、如何投诉开发商
首先,投诉开发商最有效电话是12315,每一位购房者都需要知道,这个投诉还是挺有用的,可以解决您的问题。
或者,也可以向有关政府部门投诉,可以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就是致力于为消费者服务的机构。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也可以去房管部门反映,还是没有结果就该走法律途径了。
也可以找到当地的新闻媒体机构,想投诉开发商就一定要有强有力的证据,媒体的影响力还是较大的,舆论导向强,找到证据,让媒体帮忙发声,可能会有效果。申诉以后也会有记者去深入了解问题。
三、投诉开发商应注意哪些事项
1、注意投诉途径
投资开发商要根据发生的具体问题来选择合适的投诉途径,否则找错了主管部门,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出现不少麻烦,若开发商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一般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业主违约金,协商未果可以去房管部门反映进行协调,还是未果就只能走法律途径了。
2、注意收集证据
想要投诉开发商就一定要有切实有力的证据才行,最有力的证据就是房屋买卖合同,只有在合同中有约定好的事项,开发商就一定要履行,否则在违约后就肯定要被投诉并解决和赔偿的。
以上是由编辑为您整理收集的关于投诉开发商找什么部门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因商品房发生纠纷要投诉开发商的,可以找当地的建设局或者房管局。注意,投诉开发商还要注意投诉途径以及证据的收集。

开发商违约找哪个部门投诉的?

开发商违约可以找当地的房管部门进行投诉,如果房管部门不能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纠纷的解决,需要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个人还有开发商之间的纠纷时属于合同的纠纷,可以诉讼解决。

一、开发商违约找哪个部门投诉的?
开发商违约一般都是找当地房管部门投诉,如果房管部门不能组织双方协商解决,则要通过法院诉讼解决。个人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需要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处理。根据我国《民法典》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另外,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违约严重。除了主张责任之外,还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二、开发商违约情形有哪些?
1、延迟交付房屋
这种情况是目前购房者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形。到了开发商与购房者在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付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交房或入住通知。一般超过三个月开发商还不能交房,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开发商没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
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构成违约行为,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予以退房。
3、房屋质量不合格
房屋质量不合格是房屋安全存在隐患,房屋的质量是重中之重,出现这种情况,首先是开发商难以通过竣工验收及验收备案,无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开发商违约的情况是属于违反合同的约定的情况,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违约金的赔偿,如果发生纠纷,可以请求房管部门进行协助或者是双方协商,开发商违约的情形包括房屋质量不合格,开发商没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延迟交付房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