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政策

危房改造政策有以下:
1、补助范围。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
2、补助对象情况。凡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其居住的房屋,必须是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确定无房户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的,必须是经济上最困难的农户。各地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过程中,应优先将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贫困农户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一、危房改造补助申请条件如下: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二、不能确定为补助对象的情况如下:
1、在本村另有安全住房的;
2、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3、在外地、县城、集镇已有永久性居住房屋的;
4、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总之,危房改造通常是针对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的政策。需要是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才可申请。
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城市(指直辖市、市、建制镇,下同)内各种所有制的房屋。本规定所称危险房屋,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改造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危房改造申请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二)属于2008年农村危房摸底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三)属于农村 五保户 、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一)已建有安全住房的; (二)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 (三)无居住房屋的。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 房屋征收 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 征收房屋 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危房改造怎么申请

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评议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镇级办公室审核材料,上门核查等,根据房屋情况对符合条件者确定补助的标准。
自行申请有困难的,由村民委员会组织人员帮助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如实登记。申请人应如实申报家庭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基本情况、居住房屋危险等级情况、家庭经济收入情况、年人均收入情况、是否接受过其他渠道的建房补助资金情况。农村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必须是经济上真正困难的农户,而且没有自己的住房、长期借住村集体房屋或私房。五保户、低保户、因灾倒房户且属于贫困农户的,必须经县级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必须经县扶贫办认定。在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时,其中自筹资金能力较弱的贫困农户应优先确定为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并在政府帮助下改造建成最基本的安全住房。
申请危房鉴定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有证房屋: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申请房屋鉴定的报告、申请表;房屋现状照片、房屋原始资料、施工图纸或竣工图;如果是涉案房屋的安全鉴定,还需提交委托书;
2、无证房屋:提供申请房屋鉴定报告,并且要求组、村、乡、区相关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房屋现状照片,如果是涉案房屋的安全鉴定,还需提交委托书。
一、危房改造怎么申请
危房改造申请流程如下:
1.农户向村民委提出书面申请;
2.由村民委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评议是否符合救助标准,并予以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由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材料;
3.由镇危改办组织人员上门核查,确认后上报县危改办审批;
4.县危改办对符合条件的危改户,根据其危房状况及改造方式,核定补助标准。
二、危房改造申请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政府补助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属于2008年农村危房摸底时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能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1.已建有安全住房的;
2.住房困难、拥挤,需要分户的;
3.无居住房屋的。
三、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标准如下:
1.各级资助标准自治区按平均标准发放6000元补助金;尤宁城按每户平均每户2616元配套标准;各县按每户平均每户2616元配套标准。
2.D级住房补贴标准一种补助标准:农村牧区分散的五户家庭没有住房建设资金生活特别困难群体的保障能力,原则上由县级或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在系统建设和改造的形式对国家建设标准的最低要求。
其三类补助标准:对住房建设资金配套能力相对较高的其他贫困户,按照平均每户13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国家7500元,自治区6000元)。
3.C级危房补助标准C级危房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给予补助,上限不超过13500元。
法律依据
《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第三条
农村危房改造住房(以下简称危改房)除应符合本最低建设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当地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的规定。
《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第四条
危改房建筑应符合以下要求:
1.寝居、食寝和洁污等功能分区,设置独用卧室、独用厨房和独用厕所。
2.一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两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三人以上户建筑面积不小于人均13平方米。
3.室内净高不小于2.40米,局部净高不小于2.10米且其面积不超过房屋总面积的1/3。
《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试行)》第五条
危改房选址应选择安全地段。对于可能发生滑坡、崩塌、地陷、地裂、洪水等灾害的地段应采取技术措施处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怎么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是政府部门一直以来努力实现的目标,现如今很多农村的老房子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破损,有些房子甚至达到了危房的级别,这种房子只能进行拆除或者改造,在改造房子之前,我们需要提前申请,很多朋友不知道危房改造怎么申请,也不知道危房改造的申请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农村危房改造怎么申请?

1、如果自家的房子破损级别较为严重,可以以危房的名义向政府提出改造申请。首先我们需要以户为单位向当地的村委会提出危房改造申请,村委会收到申请之后,将会如实登记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家庭成员,家庭收入,房屋危险等级,补助情况等基本情况。

2、收集完申请人的相关资料之后,村委会将派相关人员前往危房所在地进行现场考察,由专业人员评定房屋危险等级,同时会通过走访的形式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经过各种管道的调查之后,会将危房改造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3、在公示期间,村委会将及时听取群众意见,如果群众对申请人基本情况有异议的,将对申请人进行进一步调查询问,直到没有异议为止。如果在公示期间,发现申请人有不符合改造或者补助条件的情况,也会及时告知理由。公示期结束之后,村委会会将申请人的危房改造申请材料提交给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进行核查。

4、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核查完毕之后,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名单会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同时还会公布危房改造的方式和危房改造的补贴情况。一般来说公示时间至少为5天,公示完毕之后,才可以正式施工。如果公示期间存在问题导致审批无法通过,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也会告知申请人具体原因。

危房改造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农村危房改造一般需要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在当地长期居住,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并且为农村户口。

2、申请人属于政府文件系统只能够的危房户,并且仅有一套住房。

3、申请人归属于五保户、残疾家庭、低保户或者贫困户,并且需要自愿申请危房改造。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全部内容了,在危房改造之前最好查询一下自己是否满足补贴申请的条件,如果可以在政府补贴下进行危房改造,也能帮助自己缓解经济压力,希望以上内容能说明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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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补贴怎么申请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补助的手续为:申报程序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村户主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县住房保障中心备案。具体流程为:1、户主申请。2、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接到困难家庭的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议定是否符合改造条件,评议结果并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经评议认为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农户审批表》,上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对不符合改造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不予申报。3、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组织规划、国土等部门工作人员入户核查。核查符合条件的,核查人员签字并签署意见后报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地村委会,并说明原因。4、签订危房改造协议书。凡被审核列为当年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需与当地人民政府签订危房改造协议,明确质量要求、补助标准和完成时限。最后就是竣工验收。
一、农村危房等级评定标准:
1、一级代表整体危险—需要拆除重新建设的危房。
2、二级代表局部危险—仅对局部构件进行更换、维修,即可恢复正常使用功能的危房。
3、三级代表有危险点,但是更换个别构件或轻微维修后,即可正常使用的危房。
二、申请农村危房补助的法定条件是:
1、申请人是房屋所有权人,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
2、申请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现居住住房为穿风漏雨、随时有倒塌可能的砖瓦房或茅草房。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政府补助准则有关问题的解读》 第一条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政府补助准则不对“日常活动”进行界定。通常情况下,若政府补助补偿的成本费用是营业利润之中的项目,或该补助与日常销售等经营行为密切相关(如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则认为该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