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怎么办理?
集体土地使用权 中的经营性 建设用地使用权 可以转让。根据《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三款的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土地所有权 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等。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方法有哪些
有人说:“我们家的土地是集体土地不是私人土地,如果我急需钱想要将集体土地转让。”那么集体土地可以转让吗?这可能很多人都想知道。下面我就为大家来说一下集体土地那些事。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方法有哪些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是不得出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转让;但是,只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且依法取得建设集体土地用地的企业,因破产或兼并等情形致使集体土地使用权依照法律规定发生转移的除外。
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要过户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才能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
1、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2、房屋所有权以及该房屋所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申请,已经得到房屋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批准。
3、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转让给非同一集体以外的受让人时,应该在依法办理集体土地的征用手续后,才可以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手续。
也就是说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仅只能转让给原来集体的其他成员,并且不可以转让给非农业建设。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方法
1、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
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作为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是以金钱支付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一般都是指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
2、集体土地使用权抵债
集体土地使用权抵债是买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金钱支付的条件以及期限不一样而已。在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时,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金钱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
3、集体土地使用权交换
以集体土地使用权交换方式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金钱,而是与金钱等价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某一财产权益。集体土地使用人将集体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同一集体的其他受让人,以此取得同一集体其他受让人提供的特定的财产权益或其他财产;
总而言之,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转让集体土地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但并不是什么集体土地都可以转让,所以在转让集体土地的时候,大家一定要考虑清楚。
集体土地怎么转让
集体土地转让的方式具体如下:
1、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作为集体土地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是以金钱支付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集体土地转让的一种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集体土地转让一般都是指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
2、集体土地使用权抵债。集体土地使用权抵债是买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金钱支付的条件以及期限不一样而已。在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时,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金钱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
3、集体土地使用权交换。以集体土地转让使用权交换方式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金钱,而是与金钱等价的其他财产或特定的某一财产权益。集体土地使用人将集体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同一集体的其他受让人,以此取得同一集体其他受让人提供的特定的财产权益或其他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集体土地使用权怎么转让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如下:
一、原则上来说作为集体用地只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且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集体土地使用权在集体组织内部可以通过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入股、拍卖等形式自由转让。
二、通过走批准途径实现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直接变更土地性质使其得以自由转让。
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有两种情形例外,一是国家征收、征用后改为划拨用地,该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可有偿出让。二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受理——审核——报批。需提供材料:1.转让、受让双方共同提出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申请(转让方重点阐述取得该地块情况,投资建设情况;2.受让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3.受让方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4.受让方平面布置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