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是什么?公房买卖有什么政策?

公房有两类,一类是可售公房,包括成本价公房、标准价/优惠价公房和央产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房。成本价公房、标准价/优惠价公房上市出售,除了需交契税、个税、增值税及附加外,还需要交土地出让金。

一、公房是什么?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2.公房有哪几类?

按照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即通常所说的已购公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可售公房一经上市交易,则变为私有商品房。

(1)可售公房(已购公房)

包括央产房、成本价公房、标准价/优惠价公房。

①成本价公房

指在房改时按照政府制定的房改成本价来支付房价的公房。成本价公房跟商品房一样,房屋产权人享有完全的产权。

成本价公房可在房产证首页辨别:

成本价公房房产证首页

②标准价/优惠价公房

指单位职工以标准价/优惠价购买的公房。

标准价公房可在房产证首页辨别:

标准价公房房产证首页

③央产房

指中央在京单位的已购公有住房,是北京独有的公房类型。分为职工按房改成本价和标准价购买的两种公房。在京单位主要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政协机关、全国人大机关、两院、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所属单位。

央产房房产证首页示例:

央产房房产证首页

(2)不可售公房

①部级干部名下的已购公房不能上市交易。

②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等特殊部门的住房,如党政机关、科研部门及大专院校等单位在机关办公、教学科研区内的住房,产权单位没有办理住房档案登记的不能上市交易。

二、公房制度怎么发展的?

公房制度改革产生和发展,伴随着我国住房的商品化和社会化。

公房制度的产生

公房制度产生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后期,我国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的福利型住房分配制度,公房是住房供应主体。

公房制度的改革

为适应快速发展的经济和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政府开始进行住房制度改革探索,由于公房的主体地位,公房制度改革便成为重中之重。

(1)初步调整阶段(1978-1985)

调整内容:明确住房是商品,开始先后在部分城市进行全价出售公房的试点和补贴出售公房试点。全价,指房屋的土建成本价格。补贴指政府和单位补贴。

调整结果:由于当时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居民的购房能力不足,全价出售公房试点逐渐被迫停止。补贴出售试点中,单位需负担大部分房价,而一般单位的经济承受能力有限,补贴出售也被迫停止。

(2)正式实施阶段(1986-1993)

实施政策:

①1988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城镇分批推开住房制度改革,逐步出售公房。

②1991年6月7日,国务院颁发了《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其重申了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从而改革全面展开。

③1991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意见》,改革公房低租金制度,将公房的实物福利分配制度逐步转变为货币工资分配制度,由住户通过买房或租房,取得住房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达到住房商品化目的。

实施结果:由于长期福利分房制度的影响,居民一时很难转变低租金的思维模式,仍存在公房提租难和超低价售房的问题。

(3)全面推行阶段(1994-1997)

推行措施:199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进一步调整公房租金标准,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出售公房以成本价为主,以标准价为过渡,并且国家取消此前对购买完全产权住房再交易的时间限制。

推行结果:公房的公权色彩开始逐渐淡化,公房改革全面推行并开始形成体系。

(4)深入改革阶段(1998年之后)

改革政策:1998年,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正式提出停止住房的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房为主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供应体系。

改革结果:出售原有公房适用成本价,与经济适用房房价相衔接,保留足够的公房供低收入家庭廉价租赁。

三、已购公房上市买卖有什么政策?

1.已购公房上市有什么条件?

(1)成本价公房

可上市。但成本价公房在取得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因此出售时需按规定补交土地出让金。

(2)标准价/优惠价公房

需要原产权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才可上市出售。在上市交易时,同等条件下,原售房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如遇原单位已撤销的,当地政府房屋管理部门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原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需先向原单位缴纳土地出让金。

(3)央产房

央产房必须要做上市登记,有备案后才能出售。如果还没有备案,需房屋所在单位做备案才能上市交易。

买央产房要多看两个材料:

买央产房要多看两个材料

央产房同意出售证明

2.已购公房买卖需要交哪些税费?

已购公房要交纳的税费包括增值税及附加、契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出让金。

已购公房买卖应交的税费

核定价,指缴税时税务机关核定的价格。网签价,指买卖双方在网签时定的价钱。缴税时,核定价和网签价,哪个高取哪个为计税依据。

公房是我国特定经济时期的产物,除了不可售公房外,已购公房都可在满足相关条件后上市交易。

资料来源:《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

《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

楼房公产和私产是什么意思

公产和私产房子的区别:

公产房和私产房的定义不同:

一、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

1、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

2、私产房又称为私产住宅、私房,是由个人或家庭购买、建造的住宅。

二、公产房和私产房的买卖方式不同:

公产房:

1、公产房与私产房的最大区别在于产权,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也无法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

2、公产房交易步骤是先由房管局下属部门对卖方进行评估,同时由房管站验房。

3、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私产房:

1、房主拥有房产的所有权及房产证,可以对房子进行售卖,转让,或租赁他人。

扩展资料:

1、公产房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证。需要到房管所去做交易,不能贷款。但将来维修等等可以直接找房管部门。

2、 挂牌:谁出的价高房子就归谁 公产房与私产房的最大区别在于产权,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而是必须经过挂牌和摘牌的过程。

3、公产房交易步骤是先由津房置换(房管局下属部门)对卖方进行评估,同时由房管站验房。在津房置换和房管站审核无误的情况下,卖方到津房置换签代理协议进行挂牌。三日后,进行类似拍卖的摘牌仪式。

4、摘牌时会有一个竞价问题,买家会得到一个带有序号和密码的摘牌意向书,摘牌时谁出的价高,房屋就归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有住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私产房

商品房的公房产权所有人是谁?

公房产权所有人为其产权公司,企业法人具有处置权限。

什么是公房,私房,同住人?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 “私房”也称私有住宅 ,私产住宅。它是由个人或家庭购买、建造的住宅,城市商品房所有权属于产权人。在农村,农民的住宅基本上是自建私有住宅,所有权属于家庭成员。 “应安置人口”,即根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所认定的拆迁房屋内应当给予安置的人员。 “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我想买公房,不知道公房是什么意思?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

购买公房需要缴纳的税费

1、登记费按件计算,每件100元,登记费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收取。

2、房屋出售价0.5‰的房屋买卖合同印花税(分期付款的按购房总价0.5‰交付);其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所载的实际金额。

3、房地产权证印花税5元。

4、实际购房款(扣除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按市场价购房所付款项)1%的土地收益金。

5、购买公有住房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支付市场价的应按规定缴纳契税。契税按照房地产买价的0.75%计算缴纳。即纳税人为买方;计算依据为实际购买金额。

6、过户手续费;过户手续费按套计算。每套250元,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减半,过户手续费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收取。



扩展资料

办理公有房屋所有权登记、所有权转移登记和房屋状况变动登记手续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提交证明文件:

1、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应当提交立项、规划、用地和建设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证件。

2、购买的房屋,应当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批准买卖的文件。

3、划拨的房屋,应当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划拨的有关文件。

4、赠与的房屋,应当提交原《房屋所有权证》、有关批准文件、赠与合同和公证书。

5、交换的房屋,应当提交双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双方签订的交换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