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公积金提取

一、保定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本人或为未婚子女购买自住商品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无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
4、偿还贷款本息的;
5、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6、离休、退休的;
7、死亡或已宣告死亡的;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12、在集中托管户托管两年以上的;
13、单位宣告破产的。
注:
1、未使用或已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方可办理销户提取。
2、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已还清且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因法律纠纷,人民法院可依法强制执行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资金偿还债务。
3、职工住房公积金已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解除担保后可按规定提取。
二、提取流程
步骤一:提出申请: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单位经办人负责初审。经单位初审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在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由经办人员向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
步骤二:办理手续:通过核定后,中心出具《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并加盖中心业务专用章和经办人印章。单位经办人员于当天持中心出具的《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和身份证到银行申请支付。
步骤三:公积金提取:银行受理申请后,为提取职工开业储蓄存单,办理转账支付。
三、部分提取额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但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价格(费用)总额。
2、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取额度不超过房租支出总额;
3、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限额由管理中心按保定市市场租金水平和普通型住房面积标准测算确定。
4、贷款购房提取: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首付款。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同时期还款金额,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贷款本息之和。
6、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额度不超过所支付的费用总额(患重大疾病可提取账户余额)。

保定公积金怎么提取

保定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只要符合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就可以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负责人初审通过后,出具加盖公章的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由申请人携带申请书及其他资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按要求提交资料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等待银行划款,然后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常见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以下三种:

1、离休或退休

申请人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是到达法定的退休年龄,已经办好退休手续之后,可以凭借退休证明等资料,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2、租房

申请人名下未拥有自住住房,靠租赁房屋居住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3、买房

申请人在购买房屋时,可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提取出来,用于支付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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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职工向所在地分中心或管理部提出提取申请,办理支取手续;通过核定后,中心出具《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并加盖中心业务专用章和经办人印章,然后到银行申请支付;银行受理申请后,为提取职工开业储蓄存单,办理转账支付,提取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情形的职工,应当向所在地分中心或管理部提出提取申请。手续齐全情况下,分中心或管理部应当场办理,即时办结提取手续。需核查事项,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需赴外地核实申请材料的,审核时间不计入在内。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应当告知申请人,说明原因和理由。职工对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分中心或管理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保定住房公积金提取

河北省保定住房公积金支取政策指南:
一、提取范围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5、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
8、在集中封存帐户管理两年以上未继续缴存或未办理转移的;
9、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提取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身份证及以下各条款提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填写提取凭证(加盖单位财务章及法人手章)进行提取。
1、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和购房票据,《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票据。
2、职工购买二手住房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凭证。
3、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在城镇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县(区)规划、土地部门批准文件、竣工证明、购买主要建筑材料交款票据;房屋在农村的需提供:乡(镇)建房证明、竣工证明、土地使用证明或《宅基证》、户籍证明、购买主要建筑材料交款收据。
4、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供借款合同、个人借款凭证,截止提取当月所还贷款本息的对帐单(加盖银行印鉴)。每年提取一次。
5、职工离、退休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离、退休审批表或离、退休证。
6、职工到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定居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注销证明。
7、职工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应征入伍、上学通知书和解除劳动关系合同。
8、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司法部门出具的判决裁定书。
9、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或者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证明。
10、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申请、职工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
11、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取得《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后,集中封存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职工档案关系所在地开具的存档证明或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无工作证明及《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12、职工调往外地工作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工作调动证明、调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新公积金帐户证明及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

保定住房公积金个人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提取流程:

1、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单位经办人负责初审。

2、经单位初审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在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由经办人员向保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

3、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申请后,由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审核办理材料,核定提取数额。

4、通过核定后,中心出具《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并加盖中心业务专用章和经办人印章。

5、单位经办人员于当天持中心出具的《保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和身份证到银行申请支付。

6、银行受理申请后,为提取职工开业储蓄存单,办理转账支付。

法律依据:《保定市发布最新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职工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含未配备电梯的老旧住宅小区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的);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五)遇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六)离休、退休的;

(七)出境定居的;

(八)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在集中封存账户管理半年以上未继续缴存的;

(十)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参军、上学,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三)其他依法允许提取的情形。

第八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七条第(一)至(三)项规定,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余额不足的,其配偶可以同时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额度不得超出实际支出总额或者规定额度。

第九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本办法规定的相关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和银行卡;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当提供身份证件、银行卡、结婚证或户口簿。职工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应当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