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登记是什么意思
产权登记有两个含义。
第一个是狭义的产权登记,是房屋所有权登记和房屋的其他项权利登记。
第二个是广义的产权登记,是在规定登记的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按照相关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产权登记。
必须产权登记的房屋种类主要有私人房屋,全民所有制行政、军队、企事业单位的房屋集体所有制房屋,宗教团体房屋和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所有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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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不动产登记什么意思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登记机构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应当履行以下职责:第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必要材料。第二询问申请人有关登记事项。第三如实、及时进行登记。第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土地和房屋的登记将统一,不动产登记证书,即记载房屋的产权信息,也包括土地的使用权信息。如房屋的建筑面积、土地的分摊使用面积等。
产权登记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产权登记,有广义意思和狭义意思之分:产权登记广义意思指的是,在规定登记的范围内的土地以及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人以及房屋所有权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产权登记申请;产权登记狭义意思指的是,房屋所有权登记以及房屋的其他项权利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房屋登记证明是什么意思?与房产证是一个意思吗?
房屋登记证明应为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其与房产证不是一个意思。
预告登记证明与房产证区别表现在:
1、房产证即是指不动产物权在已经完成的状态下所进行的了登记,而预告登记则是为了保全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而进行的一种登记。
2、预告登记作出后,并不导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或变动,而只是使登记申请人取得一种请求将来发生物权变动的权利。房产证则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
3、如果进入了预告登记请求的步骤之后,如果发生了与与该项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排它效力,从而保证以后只发生这项请求权所希望的结果。房产证而可记载特定房屋共有状况以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等状况
房产证办理时间:
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薄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
根据以上办法制定了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限,但在实际工作中根据资料的多少尽量提速,可能10个工作日就能完成,也可能15个工作日才能完成。
扩展资料:
办房产证需要的资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所需材料
(1)购房人已婚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2)购房人单身(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①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购房者在异地则到公证处办理
购房者在国外则到大使馆办理
(3)购房人为单位
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则需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证
百度百科——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房屋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的意思
法律分析:1、首次登记:是房屋的第一次房屋登记。我国对不动产确立的是不动产登记制度,只有在登记机关办理了登记之后,所有人才能拥有房屋的物权,而房屋的初始登记是指房屋的所有人第一次去登记机关办理不动产登记。
2、转移登记:因出售、赠送或者是交换等需求产生的房产归属对象转移进行的登记。在这些情况下,当事人要去当地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登记,简单来说是为另一方办理转移登记,以后这套房子就属于他了。除了选择以上这三种方式以外,还可以通过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以及裁决等方式来进行转移。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