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部说房子卖完了,是真的卖完了吗?
1确实卖完了。但这种情况比较少。
2没卖完。有3种情况。
一
期转现
开发商想把剩余的期房房源转成现房。这往往出现于一个项目快结案的时候。
为什么要这么操作呢?
因为期房会受房管局的价格限制。比如当初拿销许证的上限是5万,就绝对不能超过5万。超过了,就属于违反规定。房管局可查封售楼处。
但转成现房不一样。开发商想涨多少就涨多少。可以提升利润率。
二
留给关系户
实际上还有一些房源,往往位置还比较好。但是这些房源被销控了,不能卖。所谓销控就是把这些好房源留给开发商内部高层、相关部门官员、开发商关系户等。
因为开发商面对的利益对象是很多的,工商行政环保税收,哪个都不能得罪。为了项目能维持下去,所以一般都会控制一些房源。我们把它统称为关系户。
不过关系户也是按照正常价格购买的。所以大家不要愤怒。
其实换位思考一下也很好理解,假如说你是种苹果的。你们村长说,你种出的最好的苹果,给我留两个,我正常价格买,你会不卖吗?
然后城管说,给我留两个好的,我来买。你会不留吗?
所以这个是非常好理解的。
三
员工福利
这种情况发生于:实际楼市价格高,但是取证价格低。
反正低价卖谁都是卖,不如卖给内部员工。
此时开发商会把这些房源留给自己的内部员工,并且允许员工做一次更名。相当于变相给员工发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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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查到可售但售楼说卖了怎么办?
换房源。客户预定后,售楼部就要进行销控。一般从预定到网签会有一段时间,主要是留给客户准备款项的。所以,“售楼说楼卖完了 但是网上显示有”也很正常。
如果真是封房,也属正常。市场经济,多元竞争,买卖自由自愿。企业对自己销售进度、销售范围、资金需求进行节奏把控已达到最高目标利润,这无可厚非。
商品房不属于国家控制的民生商品或特殊商品,不存在囤积居奇和哄抬物价,国家只要求价格备案和销售备案。要是卖掉了却没有备案显示,那就违规了。
为了消除消费者对公摊过大的顾虑,开发商可能免公摊销售,为了消除人们对电梯维护费的顾虑,开发商可能为了促销免除几年的电梯维护费用,为了消除人们对物业过高收费的顾虑,也可能赠送几年的物业管理费,这些都是短期行为的刺激销售政策,没有什么重大意义。
房管局查到可售但售楼说卖了原因:
1、作为贷款抵押
开发商虽然一般资本雄厚,但是开发商在建造房屋、楼房销售之时少不了大量资金的流动,开发商也不能保证自己的手里的资金能够满足整个销售过程的使用,不可避免地需要借助银行贷款。因此,开发商留下来的这几套房子就视为不动产,可抵押给银行申请贷款。
2、作为公司内部的奖励
企业也需要赏罚分明,奖励是对员工工作积极性的最大鼓励。如果该公司内部员工存在业绩非常号的情况下,公司一般会给出一些奖励,直接奖励房子手笔太大,但公司会给员工一些购房优惠,开发商留下来的那几套房子就刚好对于员工具有特殊优惠,员工可考虑在那几套房屋中进行挑选。
3、等待升值
这种情况主要出现在一二线城市,一二线城市即使调控力度较大,然而,一二线城市经济发展速度快,外来人口流入量大,住房需求量大,房子必然保值性强,甚至具有较大的升值空间。开发商虽然求稳,觉得房子早卖早好,还是倾向于尝试留一部分房子,等待房子升值,再赚取更多利润。
“全面取消”房产中介,多地行动,央媒发声,这一行业何去何从?
跟着社会的进步,乡镇化是社会展开的必定进程,因为仅靠种田现已无法满足现在农民的生活了,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初步走出乡村,走向城市,以寻求更多的就业机会,而这些人在城市站稳脚跟后必定会挑选留在城市,还有一个原因是我国现在的农业种植现已是机械化出产,不再像从前相同一味地依托人工来完结出产,大规模机械化的出产也让越来越多的劳动力在乡村出产中失去了价值,在这种情况下,走向城市是必定的效果。
依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效果显现我国的乡镇人口比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时分增加了2.3亿人,乡镇居民人口在全国人口中的比重上升了14.21%。跟着越来越多的人初步走向乡镇,买房便成了一个必定的效果。除了一些新房可以直接通过开发商直接进行购买,一些老小区或者是二手房一般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购买,房地产工作的蓬勃展开,房产中介也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掌握着各个小区的房源,协助买房的人挑选合适的房子。不仅是买房,有许多农民刚刚来到城市的时分,需求租房一般也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而房产中介主要靠收取服务费进行赚钱,这听起来是一个不错的工作,既协助房主卖出了房子,也协助买家买到了合适的房子,自己也挣了服务费。可是也有许多人呼吁“撤销房产中介”,这又是为什么呢?是什么原因让社会上不断涌出“撤销房产中介”的呼声?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
第一是房产中介存在“阴阳合同”所谓“阴阳合同”主要是指一些人在进行生意的过程中签定两份合同,这两份合同内容不同,一份是真实的生意情况,一份是用来避税的假合同,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避税了。有些房产中介这样做是因为客户不愿意缴那么多的税,房产中介为了拿下订单,所以铤而走险投合客户。可是还有一些房产中介主动诱导客户签定“阴阳合同”,说这是为了客户考虑,可是实践上仍是为了自己的中介费。而这种情况一旦发生纠纷,真合同是不受法则保护的,生意双方还有或许会遭受到法则的赏罚。所以房产中介的这种操作其实并不能为生意双方带来实践利益,还有或许触及法则的底线。
第二是移用客户资金许多人买房都会由房产中介代为保管购房资金,许多的购房人的资金都放在中介公司,关于中介公司来说就是很大一笔钱,许多中介公司在巨大的利益引诱下,或许会那这部分钱进行出资,以赚取赢利。一旦发生出资失利,资金链就会断链,甚至还有中介公司跑路的现象,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受伤害最深的也只会购房人。
第三是采用诈骗赚差价赚差价是许多房产中介获利的重要手法,比方在卖房者那里压低价格,在买房者那里哄抬价格,通过隔绝生意双方的信息进行获利,或者是在租房的时分,以现金支付低价的办法将房主的房子租下来,再以高价租出,而且向租客收取长时间房租,向房主支付短期房租。这一系列操作都是为了赚取中心的差价,甚至有些房产中介为了赚钱会发布虚伪信息,有许多租房人都有这样的体会,在照片上看到的很好的房子,去看房的时分又是另一幅姿态,这时分中介人也有借口说,那套房现已售出等等。
针对房产中介商场紊乱的情况可以说现已真实危害了一般买房人和卖房人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央媒经济日报也宣告了这样一篇文章《对房地产中介服务违规行为应零容忍》,文中针对房产中介乱象文中提出这样的方案:拟定工作原则和规则,对一些违法的房产中介进行约束网签权限。对此一些城市也积极响应,比方河南成立了“房产信息中心”用来冲击黑中介,一起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免费的租房、买房平台,也得到了许多人的赞美支撑,
不过房产中介仍是不或许完全消失的,因为一个工作的存在天然有它存在的含义。买过房的人都知道,买房流程许多,房产中介在帮忙过户网签等方面也有很大的作用,所以国家也仅仅尽或许将其规范化,不或许完全撤销。
当然,一些不规范、赚暗仓的房产中介跟着时代的展开必定会面临被淘汰的结局。现如今现已进入了互联网时代,信息更加通明和公正,还想使用信息差赚取不义之财恐怕也是不或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