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使用权多少年

法律主观:

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农村耕地的使用权年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使用权年限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应当将具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家庭成员列入。登记机构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农村土地使用权多少年到期

农村土地使用权三十年至七十年间到期。农村的土地目前实行的是三权分置的策略,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经营权三者分离,其中耕地为三十年,草地和林地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法律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多少年

农村耕地土地使用权年限是30年。为了促进农村土地的有效流转,农村的土地目前实行的是三权分置的策略,将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经营权三者分离,土地可自由流转,普通农户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可以将土地流转给农业大户,享有土地的经营权。

农村土地使用权多少年到期

农村土地使用权是多少年我国土地实行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用途分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农民土地(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必须先由国家征购,转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后,由国家出让,才能进入流通。国家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版权所有:www.08160.cn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①、居住用地70年②、工业用地50年③、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④、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摘自:www.08160.cn⑤、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70年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住宅的土地使用权期限是70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在期间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出让金。这个规定意味着: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可以超过70年。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城镇国有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分别是: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中国大陆法律规定城市土地是归国家所有,这是当初在房改的时候就碰到的一个回避不了的问题,因为从产权上来说,土地是不能买卖的。当时为了想办法绕过这个壁垒,这才有了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相结合的房改制度。这种情况是这样的,看上一套“公房”?的理解为是一套国家公有住房,即:住房人对该房屋既不拥有房屋产权,也不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属某单位或房管所,土地使用权还在国家。只是手中有一份与房屋产权单位签属的租赁合同(使用权),每月向产权单位交纳一定的租金。对房屋的使用年限以租赁合同上的承租期限为准。而且国家还没有放开国有公房在二级市场上的买卖,所以更名是通过置换(以房换房)手续来实现的。再有是不是笔误把“已购公房”写成了“公房”,如果是这样哪个中介的话就可以理解了,已购公房的建房用地是以国家划拨(非转让)形式取得的。房改时住房人把房屋产权买倒手中,但土地使用权还在国家。该房屋在二级市场再买卖时,买方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此时的房子才拥有两权(俗称大产权)。那么该房子的确是以第一户缴纳土地出让金开始计算土地使用年限的。商品房的土地是开发商一开始就从国家手中购得的(转让),所以会出现有的期房买到手是用年限已经少了一两年了的情况。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土地转让是指承包方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让对象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已在非农产业就业并有比较稳定收入的农户自愿放弃承包地,一般采用这种转让方式,转让必须经发包方同意才可进行转让。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六方面·流转双方签字盖章并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备案·尤其要注意转出方实际享有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人均应签字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被委托人签字。版权所有:·注明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地点、面积、质量等级等·约定流转期限、起止日期、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要约定各项惠农补贴由谁享有及该份土地相应义务由谁承担。·约定流转土地的用途·约定双方违约责任·特别要对解除和修订合同进行约定。·前两条不用过多考虑,但后4条在签订流转合同时填写必须慎重。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本轮土地承包的最后一年。

国家农用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农用土地的使用年限从30年到70年不等,耕地的承包期一般是30年,草地的承包期是30年到50年不等,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到70年,不过,特殊林地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以后可以延长。一般主体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也不应该超过20年。

一、国家农用土地使用年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所以除特别主体意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二、城镇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在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具体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土地出让年限的确定: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70年;砖木结构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50年。
三、相关规定
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而国家《土地管理法》对于租赁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有着相当严格的限制规定的,具体体现在以下规定:
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由上可知,任何单位或个人进行建设,如果不符合规定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主体资格,则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在现实中,普遍存在着土地承租者直接与集体土地所属的村委会签署土地租用协议的操作方式,这一做法并不妥当,擅自出租集体土地的行为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等也均因违反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成为无效合同。
各地必须要进一步的规范农用地在使用过程当中的一些管理政策,才能确保国家对农业用地改革制度的落实。虽然农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没有做出任何的限制,但农业用地基本上都是在到期之后需要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的。农用地的年限取决于农用地的性质,到期之后要有村委会重新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