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和约定提取有什么区别

住房公积金提取和约定提取区别如下。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情况而办理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的职工及其配偶,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以后提取的有关约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本人的银行账户。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七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拟定住房公积金政策,并监督执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管理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

租房提取和租房约定提取有什么区别

租房提取和租房约定提取的区别是提取方式不同。
1、公积金已存在租房提取就是表示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就是租房提取公积金。租赁住房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提交资料: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存折、房屋管理机关登记凭证等,租房提取的一年可以提取一次,并且提取的总额不能超过年租金总额。
2、约定提取第一次打款是将公积金账户里现有的钱全都打入账户,之后按照自己选择的约定提取周期将后期的钱打入账户里(就是办理约定提取后缴纳的公司和个人部分)。普通的提取就是一次性的提取,租房的这样提取,购房的一般约定提取。

住房公积金电话提取的几种选项有什么区别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那么对于公积金提取的类型有哪些呢?以下逐一说明: 公积金提取分约定提取、部分提取、销户提取三种类型。这三种类型的区别在于: 一、约定提取 公积金提取的约定公积金提取是指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偿

大家说下公积金约定提取是什么意思,求解释

约定提取:第一次打款是将公积金账户里现有的钱全都打入账户,之后按照自己选择的约定提取周期将后期的钱打入你的账户里(就是办理约定提取后缴纳的公司和个人部分)。

普通的提取就是一次性的提取,一般租房的这样提取,购房的一般约定提取。如果你使用的银行卡的开户行和公积金的是一个银行,一般一个工作日就可以到账,如果不是的话,三个工作日可以到账。

公积金提取资料:

1、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提取人在本市开设的以下任意银行账户;

2、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扩展资料: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约定提取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时间是指: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按照约定的时间(月、半年、季、一年),将你所提取的款项划入你本人的银行账户的过程。
1、约定提取登记时需要供的材料,约定提取登记时,除了需要提供相关材料还需提供由职工本人签字、由单位加盖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申请书》
2、约定提取的到账时间,首次约定的提取到账时间是自《确认表》中明确的“首次约定提取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
3、约定提取由于个人账户户名或账号不正确等问题导致管理首次向个人账户划款失败时,住房公积金管理将会终止该职工的约定提取登记,并通知其所在单位经办人转告职工个人。如果您在办理时遇到这种情况也不必担心,找有关部门询问清楚原因并解决后可再次办理。
4、约定提取自动终止。管理的划款过程失败;累计提取额度已达到您所能提取的限额;办理外部转出的销户、销户提取、转入集中封存库;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没有正当的理由而逾期三个月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在10元及以下时,管理将会暂停约定提取划款,待下一个约定提取划款日再次进行划款,如果连续三次划款失败,将会终止约定提取登记。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 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设区的市(地、州、盟)应当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县(市)不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款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在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其分支机构应当实行统一的规章制度,进行统一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