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过来70年产权就不是自己的了吗?

这里70年的产权指的是房地产对当前土地的占有权,土地的产权会过期,但是土地上的房子的所有权是一直归业主所有的,所以当70年的产权过期后,房子依旧归 业主所有。

拓展资料:

一、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二、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保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六十四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其年限是永久的。

房产权70年后还属于自己吗?

一、房产权七十年后还属于自己吗
1、还属于自己。房子70年产权到期后还属于自己,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房屋产权的期限是房屋所占用的土地的时间期限,土地是国家所有的,个人只有使用权,但是土地上的房子是个人所有的,有所有权。产权70年的房子属于居住用地,到期会自动续期。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房产权到期后的事项
产权到期后,用户只需支付一定的“物业费”,即可继续使用该房屋。此外,国家还规定该费用不得超过10000元,最低不得低于15.6元/平方米。无论是30年,50年还是70年的产权房屋,将在到期日期之后根据此“补偿”方法进行更新。

70年后房子还是我的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房子的产权只有70年,而当房屋产权到期以后,如果房子实体还在的话,那么这所房子还是归你本人所有,不过要每年交土地税。而房屋产权是指房子所占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本身的所有权,也就是说个人只要拥有产权证,那么房子就属于个人财产。 一、房子70年产权到期以后还是属于你自己的 在很多人眼中,成家立业是每一个人最重要的事情,而买房子也是人生当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因为只有了房子才能安家,这样才无所顾忌的去进行创业。要知道房子的产权一般只有70年,而70年到了之后房子还是属于本人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满了以后,将会自动续期。如果是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届满

商品房产权70年什么意思,是不是70年后房子就不是自己的啦!

房屋产权70年是指房产的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而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

房屋从购买之日起,就是属于购买者了,只是,土地国有的性质决定了土地使用权是有年限的,开发商买地,买的也只是土地使用的一定年限。所谓的70年,只是说,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与房子是没有关系的。

也就是说房子的所有权是永久的,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但土地是国家的。根据项目的立项不同,租用国家土地的周期也不同:像住宅用地产权为70年,工业、科教文卫体综合类用地产权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产权为40年。

扩展资料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另外,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还有一种情况是,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房屋产权最多只有70年 到期后可新续约产权

买的商品房只有70年产权,70年后房子还属于自己吗?

从专业的法律角度来解释这个问题,那么70年以后房子还是自己的。我们买房子的时候土地是有年限的,而且我们的房产证上面也是有年限,不过这里我们必须要弄清楚一个问题,房子是我们购买以后所拥有的,所以这个房子是永久的,但有一个问题就是这个土地到期以后是可以进行续租的,并不是说土地到期以后这个房子就没了,这个问题必须要认识清楚。

我们非常清楚,我们的国家的土地是国有土地,国有土地没有进行私有化。我们在购买房子的时候,房屋所有权其实是属于我们的,也就是说这个房屋是我们永久拥有的,但是土地是国家的,在这里我们必须要明确,土地和房子其实是分开的,我们对土地是有70年的使用权,但是我们对这个土地并没有所有权。

很多人担心房屋到了70年以后这个房子会不再属于我们,其实这个是过多的担忧,在法律上已经明确了这个续约的问题,也就是说房屋到了70年以后,可以到土地管理局交这个土地出让金,我们依然可以继续享有这个土地的使用权。

虽然土地是国家的,但如果政府也规划要将这个房子给拆迁拆迁的话,我们同样也会能够拿到这个补偿款。


《民法典》第359条其实就有相关的规定,哪怕这个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已经到了,那么我们也不用担忧,因为这个是可以自动续期的。再加上国家也在不断的发展政策和法律法规,可能也会有所调整,在70年以后到底会产生什么样的变化,我们其实也不知道,但有一点是我们可以放心。比如说农村的宅基地和农村的土地这么多年过来了,其实我们也是有这个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这么多年的发展也没让我们老百姓吃亏,所以可以放心跟着政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