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和房产证有关系吗

一、户口和房产证有关系吗
1、 户口与房产证二者没有必然的联系,有了房产证可以落户,房屋产权证上是所有权人可以是户口簿上的户主,也可以不是。房屋产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二、户口本丢了如何补办
户口本丢了补办的流程如下:
1、挂失并提交请求,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掉、被盗后,户主自己应及时向派出所陈述,并提出补发的书面请求;
2、民警核实,户口本丢了怎样补办在带着身份证,到户口地点地派出所填写《丢掉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掉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掉缘由后,就将进入民警核实环节;
3、到迁出户口的派出所复印其时迁出的户口搬迁证存根,并交由派出所盖章;
4、凭存根到迁往地派出所签署未落户证实;凭存根上的编号,找本地报社进行登报丢掉声明;凭存根,未落户证实,报纸,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迁出派出所处理新的户口搬迁证。

户口本与房产证的关系

1、房产证与户口本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办理房产证需要户口本。 2、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与户口本上面的户籍人口没有什么直接关系,户口本上面的人员不等同于产权证上的产权人,房屋产权的归属是以产权证上面登记的产权人为准,产权证上面登记是的谁的名字,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归谁所有,与户口本上面登记的户籍人员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3、《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4、办理房产证需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而且

房产证与户口有啥关系

法律分析:户口与房产证二者没有必然的联系,有了房产证可以落户,房屋产权证上是所有权人可以是户口簿上的户主,也可以不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户口本和房屋产权证必须一致吗

法律分析:户口簿户主必须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的产权人一致,户口簿地址与产权证地址一致。

法律依据:《户口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请教下房产证和户口的关系

许多购房者疑惑,户口与房产证有啥关系呢?是不是户主就是房产的拥有者,是不是房子的产权人必须与户口在一起?其实不然。

误区一:户主就是房子拥有者

首先这肯定是错的。谁拥有这套房子,看的不是户口本,而是房产证。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房子。房产证上面的产权人与户口本上面的户籍人口没有什么直接关系,户口本上面的人员不等同于产权证上的产权人,房屋产权的归属是以产权证上面登记的产权人为准,产权证上面登记是的谁的名字,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归谁所有,与户口本上面登记的户籍人员是没有任何关系的。

误区二:卖房子的收益归户口本上的所有人拥有

房子的产权归属是看房产证上的名字,不是看户口本。所以说,房子在买卖时,决定权和收益还是需要看产权证上的名字,即使你在户口本上有名字,这房子也没有你的一份子。

误区三:既然户口上的名字没意义,那么就不需要在乎他的影响了

这样理解也是错的。虽然你有权卖掉属于你自己所有的住房,但是如果户口本上的人拒绝迁出他的户口,你是没有办法卖掉你的房子的。

误区四:房子的产权人必须与户口在一起

其实这也不是绝对的。也就是说,二者可以在一起,也可以不在一起。产权人和户口不在一起,也不会影响产权人的权利。

总的来说,户口和房产证的关系并不是一个绝对的存在。它们之间的关系并不复杂,了解清楚就可以,以防造成不必要的纠葛。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3-0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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