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年限是按拿房产证的时间算吗

房屋产权年限起始日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的使用权之日起开始计算的。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
一、房屋产权年限70年到期后怎么办
房屋产权年限70年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不超过30年的期限;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怎么进行产权续费
无需缴纳土地使用费,但房屋自然损毁或者使用寿命终结,则终止续期。此种情况可以加强危房监管,以建筑法明确危房处理机制;房屋所有权人需一次性缴纳下一个期限土地使用费,在新期限内房屋所有权人可以按照原有范围和标准改造或者重建房屋;、房屋屋所有权人需缴纳土地使用年金。也就是说,将一次性土地使用费转为按年支付年金,相当于地产税,也类似于租金,以土地面积和建筑面积按照特定标准计算。年金滞纳不交者,依据土地规划用途产生不同的失权效果;无需缴费,回到类似1982年以前城市宅基地所有权状态。此种情形实质上就是城市住房用地重新私有化,其不足之处在于长时间多方面因素导致的社会资源分配不丰富,会使得富人和穷人差别很大,因而是偏向有房者的私有化。
现在房屋产权都是有年限的,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用地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用地年限为40年

房产证的年限是从购房发票开始算吗

房产的年限是从办理房产证或交纳契税开始计算。房产证没有确定的年限。

国税发〔2005〕89号中第三条第四款:“个人购买住房以取得的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作为其购买房屋的时间。中规定的“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是指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

“纳税人申报时,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

房子是按房产证下来时间算年限吗

法律分析: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产以契税票填发日期或房产证登记日期孰先原则计算是否满2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房子的产权年限是从办房产证的时候算吗

不是,产权年限是从国有土地办理出让的那天开始计算的,即房子产权是从开发商竞拍拿到土地后开始算的,不是从购房者拿到房产证计算。 70年是指房屋所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而不是房屋产权的年限,房屋所有权只要不发生变更、转让和消灭的情况下,是长期的,不受年限限止的。其次国 有土地使用70 年的起算时间既不按房产证办理的时候,也不是房子盖好的时间算,而是从国有土地办理出让的那天开始计算的。

房子的产权 70 年 是从房子建成开始算起 还是 我们购买时算起

答:

一般说的房子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在出让过程中确定的。(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即从开发商拿到国家的地开始算起,并非我们拿到房产证开始。对于房屋而言,房子的使用权是永远属于购房人的,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虽然《物权法》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对商业和综合建设用地如何处理,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不过,随着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将对《物权法》相关部分进行补充。

参考资料:物权法-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