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公积金是强制交的吗
公积金不是强制缴纳的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劳动者的公积金是国家强制缴纳的。 1、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后,必须为劳动者缴纳公积金,且应该在被录用之日的三十天内,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的缴存登记,用人单位拒绝缴纳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用人单位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总之,公积金是用人单位必须要缴纳的,属于强制缴纳。如果不按时足量的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可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住房公积金管理将会责令用人单位在一定的时间内补足,如果过期不补的,将会对其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用人单位不缴纳罚款也不补齐公积金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
公积金是法定必须缴纳的吗
公积金是必须缴纳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依法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劳务型公司应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的劳务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各单位还应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省市城镇户口的非在编(册)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此外,单位可以为本单位农业户口的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公积金是法律强制必须要交吗?
公积金不强制,五险强制。至于大家通常理解的社会保险,只要是正规企业中的本企业员工,公司就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但是公积金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积金是不缴或者不缴的。应要求用人单位为职工登记相关公积金缴存情况,设立公积金账户,按月汇缴公积金。单位没有设立公积金账户的,可以限期办理;
逾期不办理的,可以处以罚款。单位不缴或者少缴公积金的,可以责令其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所以住房公积金实际上应该是强制性的。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是企业的一种福利制度,是企业为了给员工买房而制定的。必须准备成福利待遇,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大家普遍理解的。这些东西是必须要付钱的。
缴费基数可以低一点,但该教的还是要教。不教,数学真的不好,因为这个被处罚的企业对企业来说不划算,企业也没办法。因为之前没查不代表没问题,现在才提出来。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如果没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的余额将计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基金可以说是可选的东西,因为公积金是五险一金中唯一可以自由选择缴纳比例的,从5%到12%不等。
因为如果这个企业规模大,愿意为员工做更好的福利待遇,可以选择最高12%的缴费比例。志愿之间的差别有多大?我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一个员工缴纳社保的基数是5000元一个月,5%是250元一个月,12%是600元一个月,两者相差350元,加上企业的。虽然缴费比例高,从个人扣的也高,但是企业跟着缴的比例也高,因为企业和个人是同比例缴纳公积金,进入个人账户。
住房公积金一定要交的吗?
用人单位必须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这是有法律明文规定的。
《住房公积金条例》第37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其限期缴存,拒不缴存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
拓展资料:
我们的住房公积金,和我们的社保是完全两个体系。住房公积金不属于社保的范围,没有社会保障的属性,它更像是我国特色的一个职工互助买房基金。
社保如果未按时缴纳的话,我们要按照应交金额的万分之五,每日收取滞纳金,一年高达18.25%。
住房公积金方面给企业造成的压力也不小。
他的缴费比例原先是职工本人工资的5%到20%。目前,为了降低企业负担已经降低为了12%,企业还是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比例,很多企业都选择5%交。
即使是这样,我们职工和企业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加社保费,一般都相当于职工应发工资的50%,职工只能拿到应发工资的85%左右,企业用工成本很高,职工的获得感也不强。
住房公积金是强制性必须缴纳的吗
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劳动合同中,常常提到的“三险一金”中“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现在社会上有这样的观点:“三险”(养老、医疗、失业)是强制的,住房公积金只是一种福利待遇,不是强制的,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效益情况决定缴交或者不缴。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许多无房职工因为结婚、工作、上学等原因想要购买住房,却因为商品房居高不下的价格而无奈放弃,此时,选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有效地解决购房问题,为无房职工购房提供了保障。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