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深圳小产权房不好,它和商品房究竟有什么区别?

第一、商品房拥有产权,而小商品房没有

商品房是经过房产部门登记的合法房产,大家拥有房子的土地使用权以及房子的使用权,这个房子就是自己的财产。

而小产权房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并不属于购房者的,因为按照目前我国小产权房相关规定,小产权房是在集体土地的基础上建设的,只有集体户口才能在土地基础上建设房子。

所以现在很多人购买小产权房,并不是购买小产权房的产权而是使用权,这种使用权并不能通过正规的房产部门登记,只能通过村委或者小产权房的业主签署相关的购房合同,然后经过律师公证之后就可以了。

第二、小产权房没有学位。

虽然目前深圳已经开始实施积分入学,但是在积分的过程当中拥有商品房获得的积分要远远超过小产权房所拥有的积分。

而且在进行学位划分的时候,很多学校都只针对辖区内的商品房业主以及村集体业主,对那些购买小产权房的人并没有学位。

第三、小产权房不能抵押贷款

购买商品房大家可以办理按揭贷款,只需要支付一定的首付就可以,但是小产权房目前并不能拿到银行抵押办理按揭贷款,大家都需要全额付款或者跟一些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贷款,但这种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不仅期限短而且利息比较高,明显跟正常商品房按揭贷款没法相比。

另外大家购买商品房之后,如果有融资需求,还可以拿商品房去抵押办理一些经营性贷款或者消费贷款,而目前银行是不支持用小产权房去抵押的。

第四、小产权房环境没法跟商品房相比

正常的商品房都是由正规的开发商开发,有正规的规划,所以整体环境比较好,不论是格局,绿化,采光,通风都比较好。

而目前深圳的很多小产权房都是在几十年前建立起来的,当时根本没有什么规划,很多城中村都比较乱,环境明显没法跟商品房相比,目前很多城中村绿化比较差,而且采光比较差,很多小产权房都是握手楼,无论是通风还是采光都不太理想。

请问小产权房和商品房有啥区别?

1.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购房合同备案,小产权买卖不受法律保护;而商品房是经国家批准建设的,买卖受国家法律保护。

2.购买小产权房拿不到国家颁发的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契税证;而商品房由国家颁发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契税证。

3.小产权房不具有房屋合法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商品房具有。

4.买小产权房不能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而购买商品房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满足条件的还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扩展资料:

产权区分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大、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

1、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前两个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即可自由买卖,其法律规定较为明确。而第三个解释的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小产权房

百度百科-商品房

买小产权房子的利弊

法律分析:1、小产权房产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也就是说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也就是说购房者的法律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2、小产权无法办理银行贷款。

办理贷款买房需要以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可是小产权房不被国家承认,不具备合法资格,没有国家出具的合法产权证房产,银行是不会放款的。

3、小产权房产无法过户。

同样的道理,没有房产证,也就没有相应的产权,房屋就不具备被过户的资格,这样的话,房屋只能限于购买者自己使用,不可能让子女继承,房屋就显得没有价值。

4、户口无法迁入。

由于购买小产权住房无法迁入户口,所以购房人及其子女无法获得当地的免费医疗和义务资源。

5、小产权住房无法上市流通。

由于小产权住房没有国家认可的房产证明,没有合法的房产证件,自然也就不可能在市场上流通,所以不具备进行房产转让、处分、收益和继承等权利。

6、小产权住房没有占地补偿。

遇到政府或合法开发商征用小产权房产占地的情况时,小产权房主只能得到很少或无法得到相关补偿。因为该小产权占有土地属于当地村委会或乡政府,补偿款会直接划给当地村委会或乡政府。

7、政策具有不确定性。

由于现阶段国家还没有对小产权房产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具有无法预知的风险。虽说“法不责众”,但是因为购买小产权住房的人群相对于购买合法房产的人群来讲只能算是“小众”,不可能得到法律庇护,购房者也就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

小产权房比商品房有什么优缺点

小产权房和商品房相比劣势在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小产权房很难拿到全额拆迁补偿;小产权房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不能抵押流转。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小产权房和商品房相比劣势在何处

法律分析:劣势在于它没有完整的产权,不能上市交易,即是上市交易也有可能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

第二条 出售公有住房。今后,凡按市场价购买的公房,购房后拥有全部产权。职工购买公有住房,在国家规定住房面积以内,实行标准价,购房后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超过国家规定住房标准的部分,按市场价计价。各城镇的售房价格要加强管理,售房价格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严禁以过低的价格出售公有住房,违者要追究责任。要切实做好房屋出售后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实行新房新制度。为了使新建住房不再进入旧的住房体制,有利于今后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对新竣工的公有住房,实行新房新租、先卖后租、优先出售或出租给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等办法。凡住房迁出腾空的旧公有住房(不包括互换房),应视同新建公有住房,实行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