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产权归属于谁以及存在的问题

保障性住房产权归属于政府的,保障房一般都是政府提供给低收入家庭困难的人们提供的住所,起到社会保障作用。住房问题主要出现在保障房建设的资金筹集难度较大、保障房土地供给方式还有待改善。
保障性住房产权归属于政府的,保障房一般都是政府提供给低收入家庭困难的人们提供的住所,起到社会保障作用。住房问题主要出现在保障房建设的资金筹集难度较大、保障房土地供给方式还有待改善。

一、保障性住房产权归属于谁
保障性住房所有权是归政府的。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它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提醒你,保障性住房所有权一般都是归政府所有的。
二、保障性住房存在问题
保障性住房存在问题如下:
保障房建设的资金筹集难度较大。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明显加大了对保障房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包括中央补助、省级奖补资金、地方财政配套、部分土地出让金净收益、公积金增值收益、地方政府的部分资产注入及土地支持等,但仍有大量资金缺口需通过社会资金渠道来弥补,融资规模大、难度较高。一些地方资金筹措存在一定困难,中西部地区资金压力更大一些。有些地方的保障性住房用地未能及时完成征地拆迁,拉长了建设周期。
保障房土地供给方式还有待改善。受土地资源紧缺、地价上涨较快等因素的制约,一部分开发商较难通过招拍挂程序竞得心仪地块,而有关部门对开工进度的监管日益强化,后续土地储备会面临比较大的压力。
首先,尽管保障房用地实行计划单列、优先保障,但在落实项目用地时仍有较多困难,缺乏保障房用地的统一规划。其次,土地收储和搬迁成本不断加大,影响了按时足额完成当年土地供应计划。再次,为压缩土地开发成本,一些保障房项目选址较为偏远,在交通教育、医疗、商贸等生活和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方面缺乏综合规划,配套设施的资金未做相应安排。在加快土地供应的同时,存量土地供应政策考虑不足,中心城区存量土地较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三、什么是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住房是我国城镇住宅建设中较具特殊性的一种类型住宅,它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政府统一规划、统筹,提供给特定的人群使用,并且对该类住房的建造标准和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给予限定,起社会保障作用的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新政策是指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
对象和标准: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准入和退出的具体条件、小户型的具体面积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合理确定。
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坚持“谁投资、谁所有”,主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有哪些
1.土地支持政策: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用地使用权出租、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住宅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
2.金融支持政策: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贷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向改建、改造存量房屋形成非自有产权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住房租赁企业提供贷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贷款发放。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运营。企业持有运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具有持续稳定现金流的,可将物业抵押作为信用增进,发行住房租赁担保债券。支持商业保险资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3.税费支持政策: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比照适用住房租赁增值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新开工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4.价格支持政策: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阶梯价格标准执行。
5.简化审批流程: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审批时限压缩在40个工作日以内。落实联合验收制度,全面推行“统一受理、并联推进、一口出件”。
保障性租赁住房新政策
二、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定位
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公租房、共有产权房共同构成了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三驾马车”。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十四五”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这类住房,具体租给:新市民,如进城务工人员;青年人,如刚毕业大学生;优先保障从事基本公共服务的住房困难群众。
三、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五种建设方式:
1.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
2.利用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
3.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
4.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
5.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
鼓励把保障性租赁住房建到交通比较方便的区域,重点要利用存量土地、存量房屋,在老城区、园区或者交通便利的区域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避免出现选址偏远问题
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会带来哪些积极影响
1.有利于促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
2.有利于推动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3.有利于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弥补住房租赁市场缺少小户型、低租金房源的问题
4.有利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企业
5.有利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什么意思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由当地政府集资建设的,然后以较低价格出租给当地符合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的家庭或者是个人的房屋,这种住房的面积平方数一般都不会超过七十平,而房屋租金一般都会比同一地段的房屋租金更低一些,让很多住房困难的家庭或者是青年都可以租赁得起,从而有效解决自己的住房困难问题。

若要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话,则必须符合当地政府所规定的申请条件,若不符合的话,则不可以申请。大家在申请之前,一定要咨询清楚具体的申请条件包括哪些,然后确定清楚自己是否符合要求,确定符合申请条件以后,还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资料。

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括哪些

1、廉租房

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2、公共租赁住房

也称公租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3、经济适用房

也被称为经适房,指由国家政府出资扶持的、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的社会保障住房。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经适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但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

4、限价房

限价房又称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但不是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模式,限价房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

保障性住房的产权属于谁

一、保障性住房的产权属于谁
1、保障性住房的产权应该归政府所有。因为保障性住房的目标就是起到了社会保障作用,是由政府买单的,所以产权应该归政府所有,实际上,保障性住房是政府对于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确保其可以生活,具有低租金的社会保障型的住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二、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条件是什么
1、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2、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3、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4、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5、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6、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7、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什么意思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政府组织建设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建设筹集,面向符合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或者个人出租的住房。
1、服务人群: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年轻人等群体。
2、产品特点:小户型(70平米以下)、租金较低(租金比同质量的市场租金低)。
3、供给特点: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鼓励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的前提下,经人民政府同意并尊重群众意愿,鼓励利用存量和存量房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建议强调要坚持政府组织,多方参与。强化政府的政策支持和组织引导,注重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人口净流入城市和省级重点产业园区的县优先推进租赁住房建设,缓解城市化和产业人口大量导入带来的住房供需矛盾;其他市县从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坚持供需匹配,职住平衡。重点是以需求为导向,结合城镇功能和产业布局,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和生活便利的需要,科学谋划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规划和布局,合理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规模,促进供需平衡、产城融合。
保护对象: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年轻人等群体。
公共住房与廉租房有四大不同:
廉租收入标准较低。
廉租住房只适用于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公租房一般没有户籍限制。
公共住房一般要求租期为5年,对廉租房没有具体规定。
公租房由政府补贴,实际租金更低。
法律依据
《保障性住房房源管理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房源管理范围和要求
保障性住房房源管理范围为征收安置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保障性住房。上述保障性住房可根据国家任务计划安排和本市供需实际进行调整。
用途需调整的保障性住房已列入年度建设(筹措)计划上报的,计划调整和统计考核按照保障性住房计划和统计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