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怎么买

我国市面上房屋的种类很多,除了商品房、公租房、公寓之外,还有经济适用房,而不同的房屋,购房方法是不同。那么经济适用房怎么买呢?经济适用房购买时应该注意什么呢?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经济适用房怎么买: 1、申购人要先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然后按要求填写,再由申购人单位进行初审,证明其收入、住房状况。申购人无单位的,则要街道办进行初审。 2、申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各分局提交《申购表》、申购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各分局要在40个工作日内对申购人进行复审,对复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申购受理单》,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购人理由。 经济适用房购买时应该注

什么条件可以买经济适用房?

申请经济适用房条件:

1、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2、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3、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济适用房申请:

1、确认自己满足上述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后,。申请人可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乡镇政府)进行咨询,了解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各地条件会有所不同)。

2、准备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准备:申请表、申购表、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婚姻证明、户口簿、身份证、产权证明(夫妻双方户口本上地址)。

3、提交材料。将准备齐全的材料提交到街道办(乡镇政府)办理部门,经过对提交材料进行查验,符合受理条件的可领取受理回执单。

4、等待审核。受理申请后,街道办(乡镇政府)会通过审核材料、邻里访问、入户调查、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初审,经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由街道办(乡镇政府)办理部门将材料报送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展中心进行复审。

5、领取凭证。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领取《经济适用房申购条件审查结果通知书》。

6、选购住房。申请人在了解可供选择的房源各方面情况后,凭《经济适用住房购房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选择,否则视为放弃。

7、办理准购证。选房后,凭选房确认书、身份证、购房通知书到房改办办理准购证。

8、办理购房手续。申请人持住房准购证到所购住房的开发商办理购房手续。

怎样购买经济适用房

法律分析: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以上条件所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都需要大家根据当地政府公布内容来查看自身是否符合条件。这些标准政府部门会由根据居民收入情况、人口结构、商品房价格等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来确定。具有时效性,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在申请过程中,大家需要根据地方出台的相关政策来查看自己是否符合具体条件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 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组织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所辖市、县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流程步骤?

1、领取北京经济适用房认购申请表,表格可找开发商领取,也可以自行在网站上下载。

2、填写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表,申请人须按实填写,家庭收入等信息需审核,然后将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表交与夫妇工作的单位批准盖印,无单位的由户口地点地街道服务处批准盖印。

3、核定申请经济适用房总额,工作单位或街道服务处应按北京文件第七条划定,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定表核定、审批表或考核表上批准盖印,并注明购房家庭最高购房标准。

4、北京经济适用房登记备案,前往北京市房地交易中心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置登记和存案手续,记得带上夫妻两边的批准盖印后的审定表、审批表或考核表,加上夫妻两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5、等候北京经济适用房名单公示,认购名单会在10个工作日之后公示,初审通过者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

扩展资料:

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

1、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核定表》(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原件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

3、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4、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

5、优抚家庭须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明。

6、重残家庭须提供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7、有患大病成员家庭须提供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大病诊断书。

8、个体工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和上年度缴税凭证。

9、危房户须提交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

10、原住房被拆迁家庭须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同时,申请家庭须做出声明,同意市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向其他有关政府部门(如工商、税务、交通等)、公/私营机构(如银行、证券交易所、车辆管理所等)或其工作单位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并索取相关证明。

参考资料: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适用房申请指南

经济适用房怎样申请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城六区的户口;
2、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最新标准。经济适用房标准:
(1)收入2730元/人月;
(2)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2503元/人月;
(3)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2275元/人月。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有房屋赠与及转让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不得申请;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商也用房购买价格高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8、申请人或家庭成员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六个月;
9、申请人年龄单身(未婚及离异、丧偶独身)应年满25周岁(经适房),年满22周岁(限价房),且不得超过70周岁。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不能作为申请人;
10、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