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未还完能贷款吗

要看再申请什么贷款。在已有的 公积金贷款 没有全额还清的时候是不可以再次利用公积金进行贷款,但是可以办理其他形式的贷款,如抵押贷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等。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条件如下: 1.公积金贷款仅限于办理了公积金的职工,对于没办理公积金的职工不予受理。 2.参加 住房公积金 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连续缴纳公积金的次数不低于六个月。如果缴纳公积金的时间和金额不稳定会侧面反应当事人的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导致银行方面亏损。 3.对于夫妻而言,如果有一方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另一方是不可以办理的。这是因为 住房公积金贷款 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职工家庭最基本住房需求所提供的保障型金融支持。 4.在提出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也不得存在其他过多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会让公积金在风险下运作。 5.公积金贷款时长不得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公积金贷款没有还完,还可以再贷款吗

在已有的公积金贷款没有全额还清的时候是不可以再次利用公积金进行贷款,但是可以办理其他形式的贷款,如抵押贷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等。职工一次只能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如果已还清的可以再次申请,但需符合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公积金贷款未还完再次贷款可以吗

一、公积金贷款未还完再次贷款可以吗
1、公积金贷款未还完再次贷款可以,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可以使用商业贷款继续购房,但是不能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购房了。申请人可以办理商业贷款购买住房,但在未还清公积金贷款前,不能再申请公积金住房贷款。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二、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公积金贷款没还清 还能用公积金再贷吗

中国银行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发放的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费用时,同时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由受托银行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组合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 因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及要求存在差异,需要请您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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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套公积金没还完,第二套可以贷款吗

不行。第二套房贷款条件为:已连续6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因此申请并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只要结清了贷款,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一)买方需提供的资料和份数: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3份复印件。
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2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2份复印件。
4、符合规定的住房买卖合同或协议正本1份和1份复印件。
5、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
6、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和2份复印件(在城区办理贷款的职工,可在城区管理部咨询柜台打印2份《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情况查询结果》)。
7、委托扣款(还款)账户:主借款人所选择的贷款办理银行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2份复印件。
8、收入证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客户需提供收入证明(中心网站可下载)原件2份和1份复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户还需提供银行1年流水或完税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1份和1份复印件。
9、缴存证明: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须提供所在分中心近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明细及缴存证明(缴存查询表)原件和1份复印件,且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为正常。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简要总结:
第一套公积金没还完,第二套可以贷款吗?不行。第二套房贷款条件为:已连续6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因此申请并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只要结清了贷款,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