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安置房的产权和商品房的产权一样吗?

不一样 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然,目前安置房交易并没有要求这样,但法律规定是要缴纳的,所以,一旦政府出台政策,那就很可能要交。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

法律分析: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是:1、土地来源的区别。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2、产权的区别。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3、质量的区别。安置房往往建设利润被限制的很死,因此,建筑商往往能偷工减料就偷工减料以增加利润。加上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或者甚至沆瀣一气,造成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4、交易时间的限制。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买到的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条 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本办法所称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委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

衍生问题: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即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安置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1、安置房是拆迁得来的,他们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

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2、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

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

3、根据我们国家的规定,安置房转让是必须在取得安置房的房产证之后才能进行,不过安置房的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如果过户的话是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其他的过户交易与一般的房屋没有任何区别之处。

商品房的土地性质是出让性质,买卖的时候不需要在缴纳土地出让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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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跟商品房的区别

一、安置房跟商品房的区别
1、安置房跟商品房的区别在于:
(1)土地来源不同。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区别的;
(2)产权不同。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
(3)质量不同。安置房利润被限制,普遍上安置房的质量不如商品房;
(4)交易时间不同。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二、安置房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安置房贷款需要以下手续:
1、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填写纸质申请表,同时递交相关证明资料;
2、银行在经历调查、审理流程后,审批通过后签订受理相关合同;
3、持资料前往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完成后在房管局办理抵押预告;
4、银行签贷款合同,银行人员去房管局拿取抵押预告。然后银行放款,借款人根据合同约定按期足额还款,直至款项结清。

安置房和商品房有什么不同


大家都知道,所谓的安置房是指在拆迁的过程中,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除了安置房之外,还有一个词是“商品房”。在日常生活中,肯定经常听到这两个词。那么,安置房和商品房到底有什么不同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安置房和商品房有什么不同
1、交易限制不同:很多安置房在交易年限上有很大的限制,安一般规定在几年内不得进行上市转售。商品房则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买到的是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那么就可以上市交易,转手买卖。
2、产权不同:安置房相对于商品房而言,产权上有明显的区别。大部分的安置房其实并不是完全产权,可以理解为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而商品房是有完全产权的,也就是具有完全的房屋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土地,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3、房屋质量不同:商品房的质量一般都不会存在什么大的问题,但由于安置房的建筑利润受到限制,所以建筑商人通常偷工减料,通过这些操作来增加自身的利润。因此,安置房的房屋质量一般相对较差一些。
4、风险不同:由于安置房存在的很多的交易限制,购买安置房的风险相对于购买商品房而言就会大一些。安置房这类房屋的交易行为容易引起国家的关注,因此就会有相应的规定加以规范这些行为。
就算是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但是如果国家法规又规定该房屋不得进行转让的话,那么法律上就可以视为情势改变,从而使得已签订的合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