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里买房后还能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
城里买房后,农村父母的房子拥有合法产权(宅基地证、房屋产权证都具备),可以继承房屋宅基地;能继承的只是地上的房屋,如果涉及到宅基地,则要看是否符合当地宅基地申请条件。
如果符合则还可以持原来的宅基地证和房屋产权证到村委会申请办理过户手续,这样一来,不仅可以继承房屋,还可以继续享受该块宅基地的使用权。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农村房产继承过户手续是怎么样的?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①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②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③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④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⑤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屋权权证书、 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
4、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综合上面所说的,宅基地的继承是任何人都不能办理的,从而不会存在有任何继承的情形,如果要办理手续的话一般都是针对于宅基地上面的建物,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遗产的继承范围只能是公民生前的个人合法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农村房屋已经确权了,还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房子吗
新规可以说是有了较大的改变,其中一个最直接也最大的改变是城镇户口子女是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的。但是,这里是有规定的,
第一,关于户口和父母在一起,宅基地统计是否会受影响的问题,这个问题其实应该分开解读,因为按照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也就是一户一宅。按照上面的规定,一户是只能有一片宅基地的,比如说自己户口和父母在一起,那等于是一户,所以原则上是不允许再有宅基地的,再有也并不会得到确权。也就是说,当自己符合当地的建房规定,建了新房,但仍然和父母住在一起,那么自己新建的房子也是可以得到确权的,但如果不符合当地规定,比如说违建,在不合当地规定的农耕田上建房等等,这些仍然不会得到确权。
第二,关于宅基地继承的问题,关于农村宅基地最大的一个调整,是城镇户口的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宅基地。这在以前是不可以的,所以说这是个很大的调整。这表明,虽然自己的户口迁出农村了,虽然自己是城镇户口,但是仍然可以继承农村父母的宅基地,并且给予办理不动产登记。这解除了不少人的疑惑,同时也让很多人放下心来。
农村房屋确权还要办理继承,农村房产确权后可以继承,宅基地不能继承。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城市户口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而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可以继承。操作方式就是变卖房屋为现金进行财产继承,宅基地归还原农民集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父母的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法律分析:
宅基地可以继承。同时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发生继承,遵循房地一体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的房子可以继承吗
农村的房子可以继承,农村的房子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私人财产,当然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并且在继承时继承了房屋的人自然就可以获得房屋所在土地的宅基地使用权。对于农村房产的继承不论是农村户口的继承人还是城镇户口的继承人都是可以继承的。我国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不过不能翻盖重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也就是说,已经是城市户口的子女,是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的,但是却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子,直到房子自然消亡。
通常农村房屋有宅基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的所有权都可以依法继承过户登记手续。如果没有房屋所有权证的,也可以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过户登记手续。由于宅基地使用权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基础,所以基本上不存在只有房屋所有权证而没有宅基地使用权证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继承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后,如果继承人已经不具备集体户口,则无权对房屋进行改建、翻新、加建,只能按照继承时的房屋状况继续使用房屋,等到房屋已经处于无法使用的状态时,集体组织有权收回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
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二)依法继承的材料;
(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
(五)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我有宅基地还能继承父母的吗
没有。因宅基地不能继承,房屋可以继承。由于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是该集体成员不得享有,所以城市户口对于宅基地是没有继承权的而房屋属于父母的财产,子女可以继承。操作方式就是变卖房屋为现金进行财产继承,宅基地归还原农民集体。所以,宅基地不能单独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但是宅基地上所建造的房屋属于您父亲个人所有,可以继承。如果宅基地上面没有房子,自己有宅基地 ,就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了,父母去世宅基地只能交回到村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