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什么时候交
公积金的缴存时间,应当按照以下情形进行确定:
1、对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公积金是从第二个开始缴存,因为用人单位招录员工后,需要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职工设立账户,设立账户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需要从第二个开始缴存。
2、对于已经参加工作的职工,用人单位在发放工资时,就应当为劳动者缴存住房公积金,因为参加工作的职工已经设立过住房公积金账户,无需再次设立,因而可以很快进行缴存。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公积金是每月什么时候缴纳
公积金缴纳时间如下:
1、公积金扣费是每个月19号。社保分为单位社保和个人社保。对于单位社保来说,采用网上申报及自助缴费,正常情况下,社保局会在每个月的19号锁定对应公司社保台账。也就是以19号为分界点。19号前交纳当月的社保费,19号之后只能办理下个月的社保;
2、一般社保局在锁定公司台账之后就会在20号统一从各个公司社保专户里扣去各个员工的社保费用。23号之后每个员工都能相应的查到自己的社保帐户缴费明细,20到23号是社保扣费后的一个刷新时间段。且当月交的社保扣费成功后,下个月1号起就能使用自己的社保卡。
社保扣费标准如下:
1、养老保险,单位每月按缴费工资基数的20%,职工每月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
2、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3、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企业承担,各在1%左右,个人不需缴纳;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住房公积金是每月什么时候交的?
单位公积金最晚每月26号交。社会保险缴费由单位代扣代缴,缴纳时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部分按要求一并缴纳,不能只缴纳其中一方的。社保规定扣款的日期是每个月的23号--25号,如果需要查询个人明细最好是在月底的时候查询。
社会保险缴费由单位代扣代缴。缴纳时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部分按要求一并缴纳,不能只缴纳其中一方的。以养老保险为例:个人缴纳8%每月,在单位向社保交费时,计算方式为单位缴费基数*28%。不存在只缴纳其中一方的说法。社保机构将在下月划款时一并划转。如果连续三个月未能划款成功,将停止缴费人的社会保险缴费业务。若要结算所欠社保费,应到所属街道社保管理站个人缴费窗口重新申请划扣。同一个市的不同区,缴纳方式也是不一样的。有些区每个月交当月,有些区每个月交下个月。但一般社保缴纳扣款是一个月一次的,这种情况可能是单位未缴纳社保而补缴社保所造成的。
公积金什么时候交
公积金什么时候交
公积金在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单位会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所以实际缴纳公积金要从入职以后的第二个月算起,如果有贷款买房的需求的话就不要弄错时间了。
公积金贷款要注意什么问题
1、准备好贷款资料。公积金贷款手续复杂,为了节省贷款审批时间,同时保障顺利获贷,贷前借款人应按要求准备好贷款资料,如果自己不清楚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可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2、了解清楚贷款要求。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还有一件事也很重要——了解清楚贷款要求。据悉,公积金贷款不是人人都能申请的,只有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满一定期限,且账户仍处于正常缴存状态的职工才有申请资格。另外,在贷款额度、期限上,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也有一定的差异,借款人一定要弄清楚。
3、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剩余款项可使用商业贷款。由于公积金贷款额度会受各种因素限制(比如缴存基数、账户余额等等),所以有时难免会出现借款人获得的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房款的情况,这时很多人会选择放弃公积金贷款,继而选择商业贷款。
公积金的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的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公司公积金一般几号交
公积金缴存时间并不是固定的,一般是20-25号之间,具体可以咨询公司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如果您想用公积金办理贷款,必须缴存12个月以上且办理贷款的时候还在缴存着。住房公积金规定每月交纳的时间是单_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公积金贷款必须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贷款时还在连续缴存着。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