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南宁的住房公积金怎么领取
公积金代取是怎么操作的
代取公积金先申请后提取
进行代取公积金这一步之前,首先要做的是申请提取公积金。一般情况下,满足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公积金贷款的可在最后一次还贷时提取;
商业贷款的可提取两次,分别为购房时提取一次,最后还贷时提取一次;
离休、退休的;
代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其次,单位的人力部门需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相关材料及单位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会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清单。
最后,本人只需要持公积金提取清单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到中心指定的地址办理即可。
代取公积金手续因地而异
公积金提取原则上应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除签约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外,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职工配偶、同户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单位经办员或经职工单位认定的代办人可以代办。
有些地区规定不允许他人代取公积金,但是有些地方却允许代取,一般代他人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授权书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手续较为复杂。
南宁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南宁公积金提取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政务服务窗口首问负责人对申请审查并处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人审批,对受委托银行发出指令,将符合提取条件的资金转入职工在该行的借记卡。关于“南宁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的问题,下面由我为你详细解答。一、南宁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申请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政务服务窗口首问负责人对申请审查并处理;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办人审批;
4、告知申请人,并对受委托银行发出指令,将符合提取条件的资金转入职工在该行的借记卡。
二、南宁公积金提取地点
1、南宁市新民路24号临街办公楼1层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窗口(1-14号)。
2、南宁市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窗口(53-54、58-68)。
三、南宁公积金提取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